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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樓房懸建在一條小溪上
違建樓房主體完工,牆外已貼好瓷磚
內江市東興區田家鎮下橋旁的小溪溝中,去年10月開始動工修建了一棟高達8層的商品房,如今已貼好外牆瓷磚。由於前幾年洪水曾淹沒田家鎮,因此附近居民擔心這幢房子會影響行洪安全。
實際上,該建築並未獲得相關手續,屬違法違章建房。這座當地稱為『最牛違建』的8層建築,並非是一天兩天就建成的。據了解,東興區人民政府在召集相關部門開會商討後,給出了拆除或完善相關手續兩種方案。居民反映
場鎮首座電梯房曾賣2000多元一平方米在內江市東興區田家鎮下橋邊,緊挨著望江樓的一幢新修樓房很醒目。
4月11日,在這幢新修房屋的頂樓和底部,分別有幾名工人正在作業,外牆瓷磚已全部貼好。附近的居民稱,這棟房子是住在望江樓裡的陳闖修的,是『田家第一個電梯公寓』。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大姐說:『這個地方原來沒有房子,去年10月份纔開修,最開始說要賣2000多元一平方米。後來大家聽說沒有手續,就沒人買了。』
據了解,在建築底樓的門面位置,原本有一塊牌子,寫有『內江市眾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田家下橋居民改建項目首座電梯住房(限量版)熱銷中……』的內容,還附有聯系電話,後被田家鎮人民政府要求拆除。現場情況
建於溪溝上8層樓面積1663平方米這座被開發商陳闖稱為『7+1』的建築共有8層,建築面積1663平方米,建於一條小溪溝上。
從現場可以看到,房屋底部有數根高度在2米左右的柱狀樁基。靠近溪溝的一段是紅磚柱,靠近樓房底樓的一段則是水泥柱。在溪溝的上游,還有其他數幢居民樓。
住在其中一幢居民樓內的張先生擔心,陳闖修建的房屋會影響夏天的行洪安全。『前兩年夏天都在漲大水,下橋那個地方是要遭淹的。這個房子一修,擋在河溝中間,漲洪水了怎麼辦?』
開發商回應正完善手續一套都沒賣出去據陳闖介紹,他修建這棟房屋的原因是因為,旁邊的望江樓樓梯出現安全隱患,『望江樓那個房子裡面沒有樓梯,只有走外面,年久失修,走起來很危險。我修這棟都是為了公共安全,他們可以從這邊上樓。』
『現在還賣什麼?一套都沒賣出去。有些人帶有目的性地說房子沒有手續。我有手續,只是還沒完善,現在建管等一系列手續都在完善。』陳闖稱,這幢8層高的建築早在2006年就已經報批,並且有相應的國土手續。『2006年申請危房改造項目,2008年批下來的,2010年(田家鎮)政府還委托國土部門做了規劃。』部門說法
鎮政府
早發現違建斷水斷電多次上報仍無效
據田家鎮鎮長劉斌介紹,陳闖的這幢房屋動工於2013年國慶假期間。不久,田家鎮政府即向陳闖發出《違章建築停工通知》,稱其違章建築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四川省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責令立即停止施工。
記者在田家鎮政府看到,最早的一張《停工通知》存根顯示的發出時間為2013年10月17日。劉斌說,從陳闖開始違建至今,田家鎮人民政府多次下發《停工通知》,但陳闖只簽收,不停工。
劉斌說,為了讓陳闖停止施工,田家鎮政府還對其采取了停水停電的辦法,但仍然無效。『我們斷他的水電,他就自己發電,從其他地方找水。』
此外,記者還在田家鎮政府看到數張提醒村(居)民的《公告》,分別發布於2013年11月、2014年2月、2014年4月等不同的時間段。
『我們阻止不了他施工,就只有提醒其他人不要購買他的房屋了。《公告》我們每個月都在貼,貼了又被他撕了,撕了我們又去貼……確實鄉鎮沒有相應的執法權,我們也很無奈。』劉斌稱,在發現陳闖違章建房後,他們就分別向東興區國土局等相關部門打了報告,希望這些有執法權的部門能夠出面處理。國土局執法力度弱無法采取強制措施
內江市國土資源局東興分局相關負責人稱,在得知陳闖違法違章建房後,他們曾多次到現場發放《停工通知》,該走的程序已經走到了。『按照規定,處罰我們是沒有權限的,我們屬於分局,要市局纔能對他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如果要拆除的話,要通過法院纔能強制拆除,所以我們這邊執法力度也不夠。』
該負責人稱,目前該局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面對陳闖這樣的違章建房行為,除發放《停工通知》外,並沒有更好的處理辦法。規劃局事前不知情建議政府不予認可
內江市城鄉規劃局東興分局規劃管理股負責人說,陳闖修建的房屋從始至終都未到東興區規劃局辦理任何手續,因此,在主體完工之前,東興區規劃局並不知情。
該負責人稱,在知曉陳闖違法違章建房後,該局曾給東興區人民政府提交了一份報告,報告的結論是『陳闖修建房屋不具備辦理手續的條件,不符合規劃,建議不予認可』。住建局曾主動介入發通知發函打報告
按照相關程序,陳闖應該在取得規劃許可和土地手續的基礎上,再到住建部門辦理建設許可。但陳闖在獲得國土手續後,並未到其他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據東興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3年10月23日,在對各鄉鎮住建方面進行安全檢查時,東興區住建局發現了陳闖的違法違章建房行為,在現場對陳闖等人進行了幫助教育,並勒令其停工。隨後,分別於2013年10月23日和2013年11月14日發出《停工通知》,要求陳闖立即停止施工。
2013年11月22日,東興區住建局又以書面文件的形式,向東興區人民政府報告了此事。區政府召開專題會不滿足三大條件將拆除
記者從涉及陳闖違法違章建房的多個單位獲悉,今年2月,東興區人民政府曾組織各部門就此事召開過專題會,討論如何處理。
據了解,那次專題會最終討論出了『拆』和『完善手續』兩個方案,而『完善手續』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否則同樣將對其進行拆除。
必須同時滿足的三個條件分別為——不影響行洪、不違背田家鎮的場鎮規劃、建築質量過關。
據了解,目前,陳闖已經具備了其中一個條件。由四川省三達建設工程質量鑒定有限公司出具的《鑒定報告》表明,陳闖修建的房屋『符合設計要求』『經原設計單位確認,可予以驗收』。
而由於陳闖修建的房屋在匯入青龍河的小溪溝之上,按照東興區人民政府的要求,東興區水務局請了一家有資質的公司,對該房屋是否會影響行洪進行了評估。
據了解,該公司此前已出具了一份《初步報告》,但由多名內江市水文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這份《報告》提出了一些看法,要求該公司對相關數據進行復核,目前《報告》還在修改完善之中,這幢房子究竟對行洪有無影響、影響多大,尚無定論。聲音
業內人士不辦手續就賣房子要有很硬的關系纔行昨日,一從事鄉鎮商品房建設20多年的業內人士說,陳闖修建的房屋,在不去相關部門辦手續、不交相關稅費的情況下,每平方米的造價最多不超過900元。如果按照200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賣,這棟建築面積1663平方米的房屋,能夠讓陳闖賺180多萬元。『我們這行,敢不辦手續就賣房子,要有很硬的關系、花很多錢纔行。』
政協委員在商品房違建上不能開先河要重罰纔對內江市政協委員張天德,是住建系統的專家,對於東興區人民政府提出的『完善手續』方案,他認為不合適。『不能在商品房違建上開這個先河,以往我們也有補辦手續的案例,但一般都是涉及到民生和工業建築。他(陳闖)這種行為肯定是堅決不能辦手續的,而且還要重罰纔對。』
律師相關部門可以說是不作為、執法不力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則表示,陳闖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違法成本按理說要高於執法成本,纔會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陳闖這個事,必須按照相關法律從嚴、從重處理,可以對其依法強拆,也可對他進行經濟制裁。』
此外,該律師稱,相關部門一早就知道陳闖的違法行為,卻未能及時、有效制止,屬於沒有嚴格依法辦事,甚至可以說是不作為、執法不力。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王瑤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