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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就在業內一再警示津冀新房項目借規劃炒作風險漸現的同時,為了盡快促使投資者掏錢,在昨日閉幕的北京春季房展會上,更有項目打出『購房即許諾12%年回報率』的承諾,曾被明令禁止的『售後包租』銷售手段死灰復燃。業內人士稱,此類行為的實質是開發商以承諾售後高回報、低風險的方式促銷商品房,加快資金回籠速度,這不僅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還違背了國家遏制房地產投機的調控思路。
『要看看可以投資的房子嗎?』在昨日北京春季房展會現場,一家來自張家口市的新盤展位前聚集了不少人,銷售人員向看房人介紹,客戶可以將買來的房子交給開發商打理,每年收取一定的租金,『幾年之內就能把本金賺回來了』。該項目名為『金世界商業步行街』,位於張家口市崇禮縣,由鶴壁市鼎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銷售人員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項目借助張家口市申辦2022年冬奧會的契機推出了603套度假洋房、精裝修酒店式公寓,均價8500元/平方米。『以一套總價50萬元的房子為例,每年就能收回6萬元的租金,第一期合同為期三年,每年許諾12%的回報率,三年後再和開發商簽訂協議,回報率將隨行就市,但是等到舉辦冬奧會的時候回報率肯定比現在還高。』
類似的銷售方式同樣出現在天津市濱海新區中惠熙元項目推廣現場。該項目重點推薦40年產權公寓及Loft產品,均價為1.2萬元/平方米,不僅首付可以分三期支付,而且還能保證每年4%的回報率。
在海外項目的年回報率還在6%徘徊時,環北京地區卻出現了高達12%的回報率,對於購房人來說確實極具誘惑。但是北京商報記者查閱資料發現,這種早在上世紀90年代就出現過的『售後包租』銷售手段,在2001年時就已受到了國家相關部門明令禁止。原國家建設部2001年出臺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國家工商總局《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則規定,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不得含有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明令在上,開發商為何還要頂風作案?一位從事房地產營銷的業內人士指出,這與房企的資金壓力有著密切關系。『開發商承諾售後高回報、低風險的方式促銷商品房,為的就是快速回籠資金或者為滾動開發提供資金支持,是短期將項目變現的工具。』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員嚴躍進認為,開發商強調房屋的投資功能首先就已違背了國家遏制房地產投機的調控政策;其次,面對資金壓力而推行的『售後包租』,存在欺詐、以所開發的商品房屋為擔保取得銀行貸款的同時,向購房者銷售項目甚至攜款潛逃等風險隱患。嚴躍進提醒道:『如果此類項目後期經營不善,買房人可能連成本都很難收回,購房人要尤其當心這些美麗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