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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3月底開始,廣州公積金的繳存職工購買廣州市自住住房、購房資料已經在銀行網點前臺掃描錄入系統併成功辦理過提取業務、距離上次提取到賬180天的,在同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且不發生提取信息變更的情況下,可通過公積金中心的網上辦事大廳提交提取申請。
職工網上提交申請後,無需再前往銀行網點辦理申請。中心將於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審批結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請人,職工也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查詢審覈狀態、審批意見。
此外,職工提交的申請由中心後臺審批,審批通過後直接轉賬,職工無需再前往網點簽名確認。若職工對審批結果有異議,可持相關資料前往房屋所在區域的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諮詢;提取申請審覈不通過或轉賬失敗,可根據審批意見或轉賬失敗原因持相關資料到任一銀行網點辦理“提取申請資料變更”業務;辦理“提取申請資料變更”業務後,可在任一銀行網點上報提取申請,也可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個人版)重新提交提取申請。
據悉,在網上提取申請審批通過後,若申請列表中審覈狀態爲“轉賬失敗”,且審批意見爲“賬戶控制狀態不允許轉入”,說明該職工的轉入賬戶被鎖定,職工可選擇不更換銀行賬戶,前往銀行激活賬戶,網上重新申請即可轉賬;也可持相關資料前往銀行網點辦理提取申請業務。
職工在提取登記信息中錄入提取金額時,可將提取金額保留到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