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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斌)昨日,深圳召開動員大會,啓動了歷史遺留違法建築處理試點工作。此次試點工作爲期一年,全市共計有7區(新區)的1個街道辦、12個社區被納入試點範圍。在此後的一年時間裏,這些試點區域內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將按照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的處理決定〉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分類處理。
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這部《辦法》是深圳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一次重大突破,針對深圳歷史遺留違建圍城的困局,《辦法》中提出了寬嚴適度、分類處理確認的原則,對非原村民所建住宅類違建、以房地產開發爲目的所建住宅類違建不予處理確認;對原村民、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整體從寬,減免罰款或者地價。
這也意味着,在接下來的處理工作中將有部分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原村民名下符合條件的違法建築將被予以合法化。而據統計,此次被納入試點區域內已申報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含非原村民所建住宅類)總計21831棟,建築面積2472.31萬平米,用地面積773.84萬平米。這些歷史遺留違法建築通過這一年的處理試點工作,其中的部分將實現合法化。
與深圳總量達數十萬棟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相比,這一數量只是九牛一毛,但深圳此舉還是在土地制度改革領域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主管這項工作的深圳市常務副市長呂銳鋒昨天說,通過這一年的試點工作,將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待試點工作結束進行總結評估後,將考慮在全市範圍內推行。
允許一部分歷史遺留違建合法化,絕不意味着對新增違建放鬆管控。昨日,深圳市查違辦部署,在接下來一年的試點工作中,市查違辦及各級土地監察執法機構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打擊違建行爲。將依據最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規劃土地監察條例》及《市查違辦關於堅決查處在建、在售違法建築的通知》,通過排查摸底、掛牌督辦、查人查事結合等方式,部署開展全市違法用地、違法建築聯合巡查、檢查專項行動,嚴管嚴查嚴辦重大典型案件,落實“拆除一批、沒收一批、移送一批”的要求,保持對違建的高壓態勢。
被列入試點範圍的區域(1個街道辦、12個社區)
南山區
西麗街道新圍社區
寶安區
沙井街道共和社區
龍崗區
平湖街道山廈社區、阪田街道雪象社區、南灣街道下李朗社區和南嶺社區、坪地街道坪西社區
光明新區
公明街道下村社區
坪山新區
坑梓街道、坪山街道六和社區
龍華新區
龍華街道清湖社區、觀瀾街道茜坑社區
大鵬新區
南澳街道新大社區
此次被納入試點區域內已申報的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含非原村民所建住宅類)總計21831棟,建築面積2472.31萬平米,用地面積773.84萬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