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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見習記者/張峯通訊員/趙麗霞)3月起,在惠城中心區有穩定就業的異地務工人員和無房職工可直接向市住建局申請公租房,無需再經歷到居委會提交申請環節。近年來,在惠工作的外地務工人員被納入到惠州市公租房爲主體的保障房制度體系。但在配租過程中,他們並不享受公租房租金補助,繁瑣的審覈收入環節顯得多餘。
據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住建局開展了三批惠城中心區公租房的配租工作。在配租過程中有異地務工人員反映,他們並未享受公租房租金補助,但在申請程序上,卻還是必須和低保羣體一樣,先向居委會提交申請資料,然後經民政局、房管局等部門審覈收入後,才能到達真正配租的住建部門,在審覈收入這一環節顯得多餘。
爲優化申請程序,提高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服務水平,市住建局採納羣衆意見,出臺新措施。從今年3月起,在惠城中心區橋東、橋西、河南岸、龍豐、江南、江北、小金口辦事處轄區內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和異地務工人員,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請後,該局將對申請人的戶籍、住房狀況進行調查覈實。然後再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和個人材料交市房管部門,由市房管部門對申請家庭住房狀況進行審覈,並在規定工作日內將申請材料及審查意見反饋市住建局,審覈合格後,即可辦理公租房入住手續。
市住建局進一步表示,對於各社區居委會已經受理的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和異地務工作人員的公租房申請材料,可直接轉交給市住建局,申請條件依然按《惠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此外,市住建局還表示下一步將考慮優化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租房的程序,提供更爲高效和便捷的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