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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尹輔華)探討近半年的順德區電梯事故責任保險制度終有定論。記者昨日從該區市監局獲悉,該區現階段在用電梯原則上都需要購買電梯責任保險,鼓勵學校、車站、商超、醫院、客運碼頭、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衆聚集場所先行先試。另外該區還針對目前電梯維保單位大部分都在外地註冊難監管的情況,將在下月開始“驗身”。
順德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用電梯原則上都需要購買電梯責任保險,鼓勵學校、車站、商超、醫院、客運碼頭、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等公衆聚集場所先行先試。比如今後順德區發生3人以上重傷或估損金額大於5萬的電梯責任事故,保險公司在收到相關責任確認書後3個工作日內,並按估損金額的50%支付預付賠款。根據受害人治療需要,保險公司追加預付賠款。
值得關注的是,在電梯責任事故保險賠付制最終稿中提到電梯賠付保險以自願、自選原則購買,不過該區電梯保險賠付制度明確規定,今後電梯發生事故或故障造成損失時,電梯“使用權者”對事故受害方承擔第一賠付責任,只有受害者自願直接追究其他相關責任者時,第一責任者才免於承擔首負責任。而這樣做,在市監部門看來可以解決電梯發生安全事故時“小事故不願賠償、大事故無力賠償”的難題。
爲電梯“上保險”只是後續監管手段,重要的還是將“看好”維護保養工作。“目前全區有電梯維保單位40餘家,大部分爲在非本地註冊的電梯維保單位。”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個月將對在順德開設電梯維保服務點的異地註冊電梯維保單位實施備查管理。
“之後全區會對電梯維保進行抽查,如電梯維保單位和電梯維保人員的持證情況、電梯日常維保情況、‘一機一檔’檔案建設、應急預案制定、設立24小時維保電話、30分鐘內到達事故電梯實施救援等管理。”該負責人強調,今後對違反安全技術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單位,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情節嚴重的建議吊銷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