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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平度縱火案已被偵破,村主任和承建商勾結指使7名嫌疑犯縱火,目前嫌疑犯被刑拘。據村民反映,在一把火點燃之前,“爲了讓村民儘早騰地,他們打傷過村民,破壞過村民的玻璃、汽車,屢屢威逼不成後,纔出了最狠的一招縱火。”媒體梳理了這場因徵地而起、以命案告終的悲劇,“平度式徵地”因涉地犯罪、權錢勾結、坐地生財、村官買票、拆遷暴力這五大罪狀而堪稱涉地違法犯罪問題集中爆發的“五毒俱全”的標本。除此之外其他讓人瞠目結舌的徵地案例中,也不難看出,一些暴利背後,有着事關開發商、當地政府的暴力作祟。(3月29日、30日《京華時報》)
案件雖破,伴隨的質疑仍未間斷。爲何徵地中監管缺位如此嚴重,就是其中最大的疑問。
農村徵地,縣鎮一級監管不能缺位。仍以平度案件爲例,縱火案的發生,至今沒有一級上級政府認領監管失職。根據村委會組織法,村委會是基層羣衆性自治組織,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從村委會選舉開始,其運行就始終在鄉鎮一級政府的監管下進行。監管不等於干涉村務,當村委會出現偏離法治的做法時,鎮政府有責任及時糾偏。而事實上杜家疃村官買票賄選的查實,該鎮監管狀況已經讓人質疑。徵地過程中村幹部如此膽大妄爲,僅僅是上億徵地款的力量嗎?村民曾多次向鎮政府反映問題,爲何沒有及時排查處罰,案發與上級政府或直接或間接的縱容有何關係?至少鎮政府難逃干係。
而放眼全國,去年國家土地督察公告顯示,地方一些市縣政府主導的違法違規行爲屢禁不止。同年全國例行督察發現,地方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達2.38萬個,涉及土地面積超過20萬公頃。部分地方政府徵地補償安置政策落實不到位,侵害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14個城市拖欠徵地補償安置費用19.82億元,未落實社保資金2.41億元。公告結果再次告誡我們,沒有一套保障權益的規範和程序,沒有一支盡職盡責的執法監督隊伍,很難保證城鎮化建設安全有序的進行。
根據《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指出,對於圍繞徵地可能引發的糾紛,要健全爭議協調裁決制度。鑑於多起案件中存在上下級庇護現象,由更高級別監管部門或異地處理糾紛或是有效辦法。
另外,從徵地中暴力無處不在的現象反思背後的政績觀,土地工程有必要與地方發展指標脫鉤。在長期GDP指揮棒作用下,財政強大帶給了地方政府的甜頭或一時難以割捨,但如果不能在整個城鄉一體化發展中堅守以人爲本的思路,美麗城鎮建設的意義將大打折扣。
尊重農民意願,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是整個城鎮化建設的底線。在此基礎上,纔有分享改革和發展成果的可能,挖掘發展潛力不能以犧牲他們的利益爲代價,爲此,監管決不能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