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建立已經鳴響起跑槍。在日前召開的不動產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議上,部際聯席會議召集人、國土部部長姜大明明確我國將用三年時間全面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用四年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在業內看來,四年從不動產分散登記到形成統一登記體系時間是非常緊張的,如果想按時完成任務,就需要將時間表細化,確保每步工作進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讓四年的目標不“落空”。以最複雜的房地產統一登記爲例,業內專家大致歸納出一個“三步走”的推進計劃。
第一步:2014-2015年基礎制度平臺建設
初期的基礎制度建設工作已悄然展開。業內普遍認爲,不動產統一登記基礎制度建設工作主要包括:《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的制定,同步提出相關法律的“立、改、廢”建議;制定不動產登記的統一簿冊和權利證書;制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全國住房信息聯網進一步完善等。其中,包括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方案等已經被姜大明列入了今年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立實施的重點工作計劃中。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業內普遍把全國住房信息聯網看做是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準備工作之一,但由於聯網遲遲難以兌現,這項工作也成了各界眼中不動產統一登記基礎工作中的難點。“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尤其是房地產統一登記就是爲了明晰目前繁雜混亂的住房產權種類,對此來說,住房信息聯網是必要前提,爲統一登記提供基礎數據和信息。在這項工作進展緩慢的影響下,基礎建設工作很可能被拉長至1-2年才能基本完成。”亞太城市研究會房地產分會會長陳寶存坦言。
第二步:2015-2016年銜接過渡及試點擴容
基礎制度、平臺初步建立起來之後,銜接過渡環節就承接了關鍵制度形成的任務。中國房地產學會會長、北京大學教授陳國強分析,不動產登記尤其是房地產登記處分散狀態時,各部門之間是存在明顯工作重疊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統一也是各部門進行“博弈”的過程,因此,在整合登記工作過程中各部門之間如何整合出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分工形式是政府職能方面需要在銜接過渡階段的主要工作。
此外,日前不少媒體報道稱,首批不動產統一登記試點城市很可能已鎖定南京、寧波、鄭州等二線城市。“不動產登記不可能永遠只停留在二線城市之中,一兩年後勢必要向一線、熱點城市擴圍。”陳寶存表示,在此過程中,一線城市複雜、有爭議的產權模式頗多,僅北京的非商品房產權就有近20種,短時間內無法釐清這部分產權歸屬,統一登記就難以開展。因此,陳寶存建議,相關部門可以先“繞”開這部分住房,從糾紛、爭議少的普通商品房等房屋入手,隨着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完善,逐漸將其餘的部分納入其中。
第三步:2017年形成制度並統一實施
不可否認,不動產登記制度並不是一勞永逸的政策,在登記制度施行之後,仍然有後續問題需要解決。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程嘯提出,在不動產登記統一之後,還可能形成新的交易風險。
“不動產登記相當於給不動產上了‘戶口’,之後不動產的交易如買賣、租賃、抵押,都將在登記體系裏進行,新的交易行爲會產生新的登記。”程嘯表示,不動產登記的最初目的,就是爲了保證不動產交易的安全和效率。然而不動產登記今後雖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但是各類不動產交易的監管依然是由相應的主管部門負責,土地的交易歸國土部門,房屋的交易仍然由住建部門負責。也就是說,登記雖然統一了,但與交易分離,不同的交易管理部門之間溝通不暢,就會存在風險。
對於如何解決這兩個問題,程嘯建議稱,以後不光登記要統一,還要將登記、交易進行全流程統一管理,而且還應出臺專門規範不動產交易的法律和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