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墓地建設一般由鄉(鎮)提出建設規劃,報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後,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按照規定,單人墓穴或雙人及以上合葬墓穴佔地面積均不得超過2平方米。公益性墓地的建設,不得招商引資。政府財政補貼,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