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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綠洲龍城小區的業委會與物管因公共收益問題產生分歧,業委會決定代管臨時停車場
昨日,小區業委會成員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收回了小區內公共場地的停車經營權。重慶晨報記者楊新宇攝
連續一個月,南岸綠洲龍城小區業委會都在進行小區公共收益的調查,近一個月的數據顯示,臨時停車場每天的停車量在70———80輛之間,加上電梯廣告收入、物業用房租賃收入,小區一年的公共收益能達到60萬。但小區業委會稱,這筆公共收益一直被物管公司截留。於是,從前日起,業委會決定代管小區露天停車場。
說法
物管8年未公布公共收益
綠洲龍城小區業委會主任晏明德介紹,綠洲龍城小區於2005年開始入住,今年已經是第10個年頭。
據業委會統計,小區公共收益主要有5部分,包括臨時停車位、電梯廣告、物業用房租賃、飲水機廣告和網絡公司入場費。去年3月,就公共收益問題,小區專門召開了業主大會征求大家的意見,也和小區物管進行了多次協商。
可是,小區物管除公布了第一年的公共收益為6萬元,之後的8年,再也沒有詳細地公布過小區公共收益情況,公共收益也被截留。
調查
一年收入60萬元
晏明德說,第一年的公共收益6萬元,是小區物管公司和小區第一屆業委會商定的,而在2012年小區業委會已經改選,當初協商的『每年6萬元』的約定已經不再被小區業主認可。
小區公共收益到底有多少?業委會成員林女士說,最近的一個月,她每天傍晚都會和幾個業主一起,到小區臨時停車場記錄停車數量,這些車輛分月租和臨停,月租200元/月,臨停10元/12小時。
林女士計算,每晚臨時停車場停放車輛在70———80輛之間。『保守估計,以平均75輛車計算,全部按照月租收費,僅停車收費一項,小區的年公共收入大約18萬元。』
再加上小區物業用房出租、電梯廣告、飲水機廣告這些仍然存在的公共收益項目,業委會根據收集到的2012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測算,小區年公共收益總共達到60萬元左右。
行動
業委會代管臨時停車場
小區的公共收益應該如何分配?晏明德說,很多小區的做法是由物管代為管理,業主和物管『三七』分成或『四六』分成,但小區物管仍要求不計盈虧,每年支付給業主6萬元公共收益。
3月24日,小區業委會決定代管臨時停車場。從4月1日起,臨時停車場的收費由業委會代收。晏明德說,小區的公共收益應屬於全體業主,8年來,小區公共收益不少,但業主沒有享受到,小區各項設施也沒有相應的提昇。業委會代收公共收益後,將聘請4名保安管理臨時停車場,同時會改善小區內的公共設施。
物管回應>
小區建設花的是公共收益
對於業委會的做法,重慶能輝物業負責人小區物管經理張先生回應說,8年來,物管公司並非沒有公示公共收益,只是公示不被業委會認可。每年支付給業主6萬元公共收益的協商,現任業委會也不認可。
張先生算了筆賬,且不論業委會估算的公共收益是否屬實,這個收入並沒考慮到正常的稅收和物業管理成本。
張先生還說,綠洲龍城小區成立至今物管公司從未向業主收取過『公攤費』,而這筆費用在其它小區都是存在的。此外,物管公司還為小區建設投入了很多物力財力,比如1、2、3棟樓下的臨時停車場原是垃圾場,改建成停車場花了14萬元,每年還要多花費2.4萬元垃圾清運費。公共收益也用於這些方面,被業主認為截留公共收益,他們也很委屈。
專家說法>
理性對待公共收益
重慶市物業管理協會副秘書長巫大德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小區公共收益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管理的權利,業委會收回小區公共收益管理權的做法本身沒有任何問題。但是業委會收回公共收益需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和業權的同意,同時需符合小區業主的利益。
對於業委會和物業公司,都應該理性地對待公共收益的收支問題。物業公司有義務公布公共收益的情況,業委會則應仔細核算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成本,從而決定是否收回公共收益的管理權。
重慶晨報記者顧曉娟實習生傅柃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