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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25日電(李曉喻)中國應當考慮將房地產稅作爲地方稅的主體稅種,這是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25日共同給出的建議。
隨着營業稅(地方稅主體稅種)改徵增值稅(中央地方共享稅)在中國逐步推開,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受到影響。而日益加速的大規模城鎮化建設需要大筆資金投入。在此情況下,如何構建地方稅主體稅種,保證地方政府財力成爲官方必須直面的問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銀行25日發佈的報告《中國:推進高效、包容、可持續的城鎮化》指出,房地產稅可以使地方政府獲得穩定收入來源,保障服務供給質量。
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即使是相對較低的0.5%的有效稅率,也可以創造約合國內生產總值(GDP)1%的收入。
事實上,中國官方此前在不同場合多次表態,要加快推進房地產稅立法。但受種種因素制約,房地產稅的立法工作一直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房地產稅從來不會受到歡迎,但這是基本稅收原理的一部分:如果地方政府要花更多錢,就有責任說服納稅人。”報告直言。
此外,報告指出,房地產稅還將鼓勵業主更好利用不動產,比如出租閒置公寓,或利用從未開發過的土地等。
報告評價說,中國目前直接以房地產爲徵稅對象的稅種“是對土地面積和房產交易價值徵稅的大雜燴”,沒有按每年更新的房地產價值徵稅,導致房地產稅沒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反映公共投資創造的價值,也沒能爲地方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報告指出,要從房地產稅中獲得全部稅收受益,關鍵在於建立一個良好的徵稅管理體系,該體系的基本稅收結構應當由中央政府統一制定。這一體系應該包括房產所有權確權登記、市場價值評估與再評估、確認物業的持有者等。
關於實施途徑,報告指出,這需要對大量的數據進行記錄和更新。可以從開發商手中的閒置公寓和未使用土地入手,然後逐步引入。
報告還提出了一條可能有助於減少反對情緒的建議:“如果需要的話,可允許擁有多個房產的業主有一定時間來進行銷售,來避免即將面臨的稅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