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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去世後留下一套房產,引發一場房屋糾紛,外孫女竟將外婆踹成輕傷甲級。3月23日,記者獲悉,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韓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
吳某和萬某均系再婚,兩人一起生活十多年,萬某離世後留下了一套房產,對於房產的歸屬問題,吳某與萬某的外孫女韓某起了爭執。2013年7月19日下午,兩人在一房地產中介店內再次因房產問題發生爭執,被告人韓某採取用手揪頭髮、用腳踹腰部的方式毆打吳某。經鑑定,吳某損傷程度構成輕傷甲級。2013年10月23日,被告人韓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其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一審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韓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甲級,其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劉媛、羅陸海、龔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