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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
意見稿收緊意圖明顯宋金峪攝
廣州公積金貸款政策再度醞釀重大調整!記者昨日從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已於上周五在官網公告欄中悄悄掛出《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及《關於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擬規定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將不再予以貸款,這也就意味著,若辦法正式實施,今後買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機會只有一次!
此外,意見稿還對可貸額度、申請條件等都進行了修改,收緊意圖明顯。意見征集日期截止到4月10日,《辦法》一旦實施有效期將是5年。
三種情況不可申貸
在《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中,記者看到第七條明確規定,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的,不予貸款:建築結構為磚木結構、混合結構;用途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其中,低密度商品住宅按目前業界的理解是『以高綠化率、低容積率為主要特征的住宅』,包括獨立別墅、多層住宅及派生房產等。而第三種情況對普通職工影響最大,若實施則意味著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機會只能有一次,以前申請過的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確實是這個意思。』該中心相關負責人昨日向羊城晚報記者證實,並表示醞釀這樣的措施主要是為貫徹落實國家及廣州市房地產調控政策精神,根據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屆一次會議要求而做出的。
公積金中心此前的做法是,還完公積金貸款後可再次申請,盡管此前根據樓市調控政策,三套房停貸,但公積金貸款至少還可以申請兩次,如按新的征求意見稿,那麼只要以前有公積金貸款的,就沒有再申請的機會,從未申請過的,今後也只有一次申請機會。
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是否還有機會?廣州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仍有一次機會,但需按二套房相關規定辦理。
申貸需連續繳存兩年
在貸款人申請條件方面,征求意見稿也明顯收緊了,對繳存時限的要求大幅提昇。
意見稿規定,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貸款時需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24個月以上(含24個月);非本市戶籍的,申請時需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36個月以上(含36個月)。而此前,該條規定是:廣州市常住戶口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此外,意見稿中還要求,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這意味著,必須交了首付款纔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而此前僅要求申請人的購房首期付款符合規定比例。
可貸額度或減少近一半
在可貸額度上,征求意見稿規定,取『根據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最高限額』和『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中的最低值。
記者注意到,『根據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的貸款額度』計算方法有變。現在的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賬戶餘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而計劃修改為(公積金賬戶餘額×2+公積金月繳存額×至法定退休年齡月數×2),那麼後一項就等於少翻了一倍。
假設某職工公積金賬戶餘額為5萬元,其月繳存額為2000元,離法定退休月數還有240個月即20年,那麼按照原來的公式計算的可貸額度為202萬元,按修改後的公式則減少為106萬元,大幅降低96萬元。
當然,在實際中是貸不到這麼多的,因為在上述三項中取最低值,按意見稿中的最新規定,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5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為80萬元。如果是二套房貸款的,則只能按房屋價格的30%來貸。
意見稿掃描
誠信記錄成審批依據
記者從征求意見稿中看到,誠信記錄被首次特別強調成為重要審批依據,出現以下三種情況的職工將被限制貸款。這包括:
(一)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餘額的職工,全額退款3年後纔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職工,公積金中心將保留不良誠信記錄4年,期間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三)人民銀行征信記錄顯示住房貸款逾期6期(含6期)以上,貸款結清5年後纔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套純商貸,二套纔能公積金貸
和之前規定相同的是,征求意見稿再次明確:
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70%;
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30%,貸款利率按同期同檔次基准利率的1.1倍執行。
暫停發放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征求意見稿,首次用的是純商業貸款的,二套纔有機會申請公積金貸款,且可貸額度大大降低,最高只能貸三成。
並且,對家庭已購房套數的認定實行『認房』又『認貸』。公積金中心稱,會通過房管部門出具的《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個人信用報告》及銀行通過面測、面談等形式的盡責調查認定家庭房產套數。
市民熱議
有人擔心:
是否因公積金額度不夠用?
廣州公積金中心是在3月21日悄然將上述征求意見稿掛到官網上的,征求意見截止日期到4月10日。對於這兩份征求意見稿,記者隨機采訪的市民表示毫不知情,但獲悉具體內容後反應強烈。
市民黃小姐就表示,自己還沒有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只能貸款一次的話,我首套就一定要買大房啊,否則太不劃算了!可對工薪階層來說,買大房的壓力很大,這不是和國家支持購買首套房的政策相違背了嗎?』黃小姐質疑道。她還認為,既然這麼限制,是不是還完了貸款,就不用再繳存了?『因為我都沒機會用到了。』
也有市民認為,公積金貸款政策一下收得這麼緊,很明顯是不太想讓大家用,是否因公積金的額度不夠用了纔出這樣的措施?對此,公積金中心予以否認,表示只是配合樓市調控的政策,貸款額度還是充足的。
如果你也有意見,可在4月10日之前,將相關意見發送到公積金中心電子郵箱:gzgjj@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