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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月份開始,一旦再次發現有房東未按規定執行終端用戶價的,將采取相應處罰措施。資料圖片
出租屋水電費執行終端用戶價結束教育勸導期
南方日報訊(記者/黃少宏)作為全省首個試點城市,從下周開始,東莞將對未執行出租屋水電費終端用戶價者動真格,最高可開出10萬元的罰單。昨日,記者從東莞市物價局獲悉上述消息。
投訴集中在發達鎮街
為根治出租屋水電亂收費這一價格投訴熱點問題,從2013年底開始,東莞市獲得廣東省物價局批准成為全省首個出租屋水電費執行終端用戶價格的城市。
根據試點方案規定,2014年1月份開始,東莞的出租屋總表和分表用戶都執行終端用戶價格,出租屋總表與分表用戶享受同等用水用電權利。出租屋已經實行一戶一表的,執行東莞市居民水電終端價格;實行總分表用戶、一表多戶計量方式的,按終端價格執行。
為方便出租雙方理解新政策及價格檢查執法,物價部門還專門制作出租屋居民水(電)費結算公示表,要求出租人須按規定樣式(附件)在出租屋醒目位置進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出租屋的收費憑證(收費收據)應單列水、電和其他費用的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金額,不得將損耗、分攤等費用直接計入水、電費。
據東莞市物價局介紹,自從上述新政策實施以來,全市有關出租屋水電費的價格諮詢及投訴電話總量有所增加,其中投訴數量與此前整體持平,出租雙方諮詢新政的數量有所增加。從諮詢投訴的地域看,諮詢投訴較多集中在東城、南城、長安、虎門等發達鎮街的工廠區及商業區周邊,謝崗等相對欠發達的鎮街因出租屋總量較小及出租屋率較低等原因諮詢投訴量幾乎為零。
即將啟動專項檢查
『目前已進入教育勸導期後半段,從4月份開始,一旦再次發現有出租屋房東未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和執行終端用戶價的,我們將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而不是像此前般只是一味地進行教育勸導。』
按照試點安排,在3月底之前,出租屋水電費執行終端用戶價仍處於教育勸導期,談及這段時間到各鎮街巡查的情況,東莞市物價局價格檢查科一名孔姓科長告訴記者,截至目前,他們已會同新莞人服務管理部門、供電部門及基層社區、村委會,前往六七個重點鎮街開展巡查行動,沒有在收費上明碼標價和對政策理解不到位是各鎮街存在的普遍問題,如未在明顯位置張貼寫明租金標准、公攤及損耗部分的約定金額等。
孔科長告訴記者,盡管出租屋電費價格監管主張以教育勸導為主,處罰為輔,此前因處罰依據不足,東莞也從未針對出租屋水電費開出過一張罰單,但此次東莞在全省試點改變了以往的現狀。
他透露,按照相關試點計劃,進入4月份以後,試點教育勸導期即將結束,此後,東莞將對存在亂收出租屋水電費行為『動真格』,堅持教育勸導與適當處罰並舉,『對那些收費明顯過高,又無法提供資料證明其如何分攤,且拒不配合進行調查、又屢教不改的,價格執法人員將考慮給予其最高10萬元的罰款』。
據其介紹,近期,物價部門將組織開展出租屋水電費試點專項調查,依法對屢勸不改者進行處罰,並將對典型案件進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