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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4月1日,《昆明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就已經實施2年。然而記者昨日走訪昆明多家小區瞭解到,仍有部分小區在物業費收取方面存在超標現象。
按照標準,住宅物業費包含綜合管理、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護、清潔衛生、園林綠化、公共秩序維護5類,每一類收費標準均按照物管不同的服務標準劃分爲5個等級,合計每月最高收費爲1.38元/平方米,最低爲0.45元/平方米。不過,記者昨天走訪瞭解到,中央麗城的物業費達到了1.95元/平方米·月,銀海暢園爲1.87元/平方米·月,翠湖俊園爲1.50元/平方米·月,均在最高標準以上。
“這物業管理費也太高了!每平方米1個月要1.95元,這還不包括垃圾清理和二次加壓的每月10元錢。”在中央麗城,談及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問題,張大爺顯得有些激動,“還不說政府規定的最高每月每平方米1.38元,哪怕是1.5元都能接受,現在這個也太高了點!”
公開信息顯示,中央麗城二期的物業費收費標準從2012年至今就一直如此,發改委的收費標準出臺後,並未做出過任何改變。對此,君豪物業某經理解釋稱:“發改委出臺文件的執行時間是2012年4月1日,物業費最高限價只針對在該時間以後成立的物業管理公司,而我們公司是2011年成立的,所以不適用。”
“物業費的高低實際上是與服務品質掛鉤的,業主若要享受到高品質的服務,當然需要繳納與此相對應的費用。如果業主有疑問,可以去打聽像俊發等那樣的高檔小區,其實物業費都普遍不便宜。”上述經理表示,1.95元的費用中,包括了物業管理費、電梯電費和維護費等名目,當記者要求查看具體收費名目並拍照留存,該經理以內部資料不宜外漏爲由予以拒絕。
在銀海暢園,一位負責人給出了類似的解釋,並向記者出具了電梯運行費的成本覈算,爲0.49月/平方米·月,加上發改委的1.38元/平方米·月物業費的批覆,恰好是1.87元/平方米·月,不過翠湖俊園物業管理處給出的答覆卻是“1.50元只是物業管理費,其他的費用還需要另外收取”。
此外,記者瞭解到,《昆明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有效期爲兩年,到期屆滿,將根據實施情況重新修訂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