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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村改不改?村民說了算。”近日,廣東省珠海市召開《珠海市城中舊村城市更新實施細則(試行)》座談會。據悉,今後珠海市城中村城市更新必須堅持村民自治、切實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長遠利益的原則,充分發揮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主導作用,尊重其自主更新意願。
珠海市在城中村改造中充分尊重村民意見值得推崇。城鄉資源總是十分有限的,沒有城鄉利益相關方的積極參與,城鄉規劃容易產生“負規劃”,造成資源浪費,文化流失。
在很多地方的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中,以無序、過度開發爲代價,大樹被砍掉,湖泊被填平,泥土被水泥覆蓋,平房被高樓取代,城鎮一夜之間變成陌生的模樣。與此同時,產生的副作用是文化景觀、鄉土建築、農耕時代等傳統元素正不斷地失去根基。“讓居民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這句話源自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曾引發了許多人的共鳴。“記得住鄉愁”是要警醒城市管理者,文化城鎮的精髓一旦失去不可復得,舊村改造不可重蹈大拆大建之覆轍,更不能讓農耕文化“犧牲”在城鎮化建設的推土機下。
誠然,城鎮建設要融入現代元素,但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像珠海一些城中村相對完好,具有歷史文化的傳承價值,應當以維修、完善基礎設施爲主,讓城中村成爲“記得住鄉愁”的載體。必須認識到,城鎮化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是人居價值、人文價值,通過城鎮化、新農村及美麗鄉村建設讓居民分享到文化守望、現代舒適的成果,而不是被高樓大廈取而代之。
沈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