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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繼新華網報道“常州雨潤城工地涉10項違規”後,僅事隔3天,常州雨潤城再涉違規。3月22日,新華網新聞熱線接到網友電話爆料稱,雨潤城在未領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便收取“認籌金”。安監站:常州雨潤城工地涉10項違規
直擊:預計5月開盤交7千抵5萬
3月23日,新華網記者以購房者身份來到雨潤城售樓處,看到在項目售樓處入口處放置着大幅廣告宣傳,內容爲“雨潤城·星雨華府雙五星的家7000抵用50000火爆預約中”。
在雨潤城售樓處,記者手機收到雨潤城售樓處熱線發出的短信,短信內容爲“等待雨潤城,你最聰明!3月22日起,雨潤城·星雨華府,86-139平主力面積,團購7千抵5萬,火爆預約中!”
售樓處置業顧問向記者介紹,雨潤城住宅產品星雨華府預計會在5月份開盤,首批推出的是1#、4#樓,共計近300套房源。在介紹過程中,置業顧問告訴記者,從3月22日上午開始,星雨華府開始接受認籌,現在交7000元可以在購房時享受房款總價減免50000元。
據置業顧問透露,他們一上午認籌的人數已經超過100人。如果買房不成功,7000元會在開盤後的10天內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退還給購房者。
放置於雨潤城售樓處的大幅廣告宣傳
開發商:沒有“認籌”
記者在置業顧問的帶領下交納了7000元的“認籌金”,之後記者拿到了兩張單據,一張是蓋有“南京安嶽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的《居間合同》,另一張則同樣是蓋有上述公司合同專用章的收據。
在記者拿到的《居間合同》中,並未能夠找到任何關於雨潤城或星雨華府及其公司的相關信息,《居間合同》中僅涉及委託人(購房者)及居間人(中介機構)。而記者交納的7000元也並非置業顧問所說的“認籌金”,而成了“居間服務費”。同樣,收據中的“收款事由”一項也填寫的是“居間服務費”。
3月24日,記者電話採訪常州雨潤城營銷副總滕躍,面對記者提出雨潤城目前是否正在認籌,滕躍直接否認,稱“現在還沒有”。
記者隨後查閱常州新建商品房信息公示,雨潤城所屬公司常州雨潤地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尚未批准任何預售許可證。
蓋有“南京安嶽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的《居間合同》
律師:未領銷許收錢已經違規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常州鐘鳴律師事務所王長春律師,王長春認爲雨潤城沒有拿到預售許可證就收錢的行爲已經違規。
根據住建部頒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0]53號)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
王長春分析,購房者交納的7000元爲“居間服務費”,單純從《居間合同》來看是合乎法律和規定的。但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受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得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
同時,王長春提醒購房者注意,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委託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但受託機構應當是依法設立並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並簽訂書面委託合同。同時,該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或經濟公司必須在當地房管部門進行備案。此外,受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銷售商品房時,應當向買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和商品房銷售委託書。
而記者在交納“認籌金”的過程中,並未有工作人員出示相關證件及委託書。針對雨潤城違規收籌情況,新華網將繼續跟蹤。(新華房產調查記者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