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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傳銷的重點管控對象就是出租房,“曾經濱湖的經驗說明,如果能將出租房管理好,傳銷的勢頭將被大大遏制。”合肥市昨天召開打擊傳銷新聞發佈會,合肥市打傳辦相關人士提醒,若爲傳銷提供租房便利條件的房東,最高將被處以50萬元罰款,目前全市已執行成功的最高罰款爲5萬元。相關部門建議,房管部門可設立出租房“黑名單”,屢教不改者可嚴禁再出租房屋。
【規定】租房給傳銷最高罰50萬
市打傳辦透露,對於房屋的出租目前已有多重約束。“首先是房屋備案,市民出租房屋要到街道社區的房管部門備案;沒有辦理備案登記的,房管部門將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其次是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將被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這位人士解釋,後者的前提是爲傳銷人員和行爲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執行處罰。
“若發現出租房內有傳銷行爲,首先是當場將傳銷人員驅散,然後通知業主當場領房、終止租賃合同。 ”蜀山區工商分局副局長鈕梅敏介紹,如果房東在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上不配合將被處以罰款,該區一位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的業主今年春節前繳納了5萬元的罰款,5萬元也是目前合肥市開具的最高額度罰款。
此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上罰款。
公職人員跨區租房給傳銷要領罰
如果是公職人員,若發現出租房屋給傳銷人員也將被追責;對拒不改正者,監察部門和紀委將給出通報批評、甚至黨紀處分。今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人員即便跨區租賃房屋給傳銷人員,一旦被發現將被“約談”,據悉,接下來各縣區都將採取一些新的打傳措施。據廬陽區副區長洪書霞介紹,該區將在現有的出租房屋管理進行“升級”,“如果其他區域的公務人員將在廬陽區的房子租賃給傳銷人員,發現一次將約談一次,如果不配合、無響應,將從重處理;不予理睬者,還將給予曝光。
【建議】
房管部門可設租房“黑名單”
有部門會上建議房產管理部門可設立“黑名單”制度:如果屢次將房屋出租給傳銷人員被查的,該房屋將上黑名單、限制其在市場中的交易。
【現狀】
部分地區出租房備案率下降
“事實上,房屋備案率在下降。 ”昨天會上,包河區工商分局相關負責人透露,從去年5月1日以來,該區流動人口和出租房服務管理中心共接到諮詢10491戶,成功備案3121戶,解除合同的達3393戶,“但相比備案管理規定剛出臺,後來的備案率不如開始的高。 ”
“如果不備案,相關處罰執行起來存在難度,所以業主間口口相傳:不備案問題似乎並不大。 ”這位人士如此解釋下降的原因。此外,相關法律執行難也給傳銷人員可趁之機,鈕梅敏介紹,傳銷案件的定罪標準中的“30人以上”,經常被傳銷人員利用。 “傳銷頭目發展下線、組織傳銷活動的時候將人數控制在30人以下,給執法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此外,傳銷人員通過眼線在執法人員上樓之前毀滅犯罪證據,從樓上將傳銷書籍和資料扔下,導致執法人員抓不到物證,無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