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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先生拍攝的電梯維保公司員工入住時的景象
本報訊馮先生四年前在曲江會展國際小區購買了一套新房,因為當時不急著入住,只是結清了全部房款沒有領取鑰匙,也沒有裝修,房子一直空置著,四年後他回家查看,發現自己的新房變成了電梯維保公司的宿捨,裡面擺著各種生活用品。『住在我新房裡的到底是誰,誰允許外人住進了我的房子?』馮先生拿著購房合同,氣憤不已。
購房者
新房空置4年突現居住痕跡
2010年4月,在北京做生意的馮先生准備將產業轉移到老家西安,就在曲江會展國際小區購買了一套124平方米的現房當作新居,並且一次性繳清了購房款49萬7千餘元。事後馮先生又改變了主意打算留在北京,在西安購買的新房就全權交給親戚韓先生打理。
韓先生接到授權並保管著購房合同,想著新房也沒有用,就沒有在開發商處辦理收房手續,沒有繳納房屋契稅和大修基金,沒有辦理房產證,沒有領鑰匙,新房也沒有裝修,一直空置著。『當時,這樣的做法也是得到開發商的許可。』韓先生說。
直到今年3月,一位居住在這個小區的朋友告訴韓先生,說他家的房子最近經常有人出出進進。『房子裡怎麼會有人呢?』韓先生雖然覺得不可思議,但心裡也有些犯嘀咕。
3月9日,他趕到小區查看,走到10401號房門口發現屋裡有人走動的聲音,敲開房門,看到整套房子仍是毛坯房,只是裡面擺滿了各種生活用品,衛生間還安裝了馬桶,廚房裡也有開火做飯的痕跡。『這是咋回事?』韓先生被眼前所見驚呆了。
討說法
自家門鎖被換物業負責人未露面
『當時我整個人都懵了,看了好幾次確認是不是我家親戚的房子。』確定自己沒有走錯房間後,韓先生質問房間裡的男子,為何會出現在這裡,對方稱,自己是電梯維保公司的工作人員,老板安排他在這套房子裡已經住了一段時間,至於這套房子的所有者是誰他並不清楚。
一氣之下,韓先生找人更換了門鎖,進入了這個陌生的『家』,拍照取證後便前往小區的物業公司討說法,但工作人員稱領導不在,請韓先生留下聯系方式,等領導回來親自給韓先生解釋。
可是一周過去了,韓先生始終沒有收到物業公司的任何答復,他再次來到小區,發現剛剛更換的門鎖又被換掉了,這次物業公司的領導仍然沒有出面給出合理解釋。直到昨日,韓先生又一次返回小區,透過房門上貓眼的空洞發現,屋內已空空如也,所有物品已清理乾淨。
物業辦
沒辦『入伙證』房屋仍歸開發商
事後,小區物業陝西時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駱敏臻表示,韓先生作為購房者馮先生的委托人,並不能提供開發商在交房時交付業主的《入伙許可證》,沒有此證,購房者就不能在物業公司辦理物業手續,所購房屋也會被認為是『空房』,房屋所有權仍歸開發商所有,並且將房屋鑰匙交由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各自保管一套。
至於韓先生說的10401號房間,駱敏臻說,確實有人曾進入過,應該是小區電梯維保的工作人員,具體情況他並不清楚,需要一周的時間進行核實。此外,他對馮先生是否是房屋的購買者提出質疑,駱敏臻說,物業公司也會追究韓先生擅自撬開房門更換鎖具一事。
本組文/圖記者龔偉芳實習生程妮妮
律師觀點
購房者和物業公司均有過錯
本報訊西安博納新律師事務所徐茜說,根據國家現行物權法,對於房屋這種不動產,購房者繳納房款簽訂購房合同後,還需繳納房屋契稅、大修基金,方能辦理房屋產權證,這纔能證明房屋的產權有所,單憑購房合同並不能證明房產的所有人。上述購房者並沒有履行收房手續,所以這套房屋的產權並非此人所有,但對於物業公司的做法及說法,雖然並不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但從常理上也有不妥。
徐茜表示,目前房地產業內有個約定俗成的做法,房屋建成後,開發商會統一向業主發收房通知,遇到個別因故不來或聯系不到的業主時,會將房屋委托給小區物業負責日常管理,從提昇客戶滿意度方面來說,一般不會隨意讓他人進入或使用房屋,否則,將會引起業主的不滿,引發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