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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今年要做四方面工作,第一就是要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部際聯席制度。
第二是在今年6月份提出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
第三是統一不動產的信息平臺。
最後要加強調查研究,吸收總結經驗,指導地方把這項工作做好。
本報訊(記者李棟、楊洋、黎蘅、杜安娜、王納)昨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開始前,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接受記者的採訪時透露今年6月出臺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
小產權房:處理一批震懾一片
姜大明首先提到提高耕地質量,推進土地質量重大工程和示範工程的開展的相關工作。他說:“‘十二五’我們要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4億畝,數量很大,但是我們要通過500個農業示範縣和15個重大示範工程把這件事情落實下來。”
在這個過程中,姜大明強調要把提高用地質量切實搞好,堅持“要先備後補,要佔優補優,要佔水田補水田,不能夠搞狸貓換太子”的原則。
姜大明指出,要把保護耕地和保護生態環境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要做到耕地的質量和數量和生態的要求相統一,建立合理的補償和激勵機制。
在被問及小產權房治理現狀時,姜大明提到現在出現了一些反彈,有一些亂象,已及時和住建部發出了通知剎風治亂:“28個省市自治區已經拿出了工作方案,在這段時間我們主要是要拆除一批,教育一片,要處理一批違法的震懾一片,要問責一批失職瀆職的來警示一片,同時我們也在對小產權房在各地的情況進行清理、統計,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再研究提出分類治理的意見。”
不動產登記:已有機構掛牌了
對於備受關注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姜大明解釋這是要落實2001年實行的物權法,物權法提出要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即把現在分散在有關部門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的不動產,以土地爲核心,統一由國土部門來負責。
統一負責的意義就是統一機構、統一依據、統一簿冊、統一信息平臺,這樣做有利於政府轉變職能,也有利於建設現代市場體系,能夠更好地落實物權法的規定,能有效保護物權賦予物權人的權力,也利於保護不動產交易安全,有利於政府提高治理水平。
姜大明透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今年要做四方面工作,第一就是要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部際聯席制度,加強機構建設,在地籍管理司這一已有的機構上加掛不動產登記的牌子,編制是統一調劑,而不是增加新的行政編制。
第二是在今年6月份提出不動產統一登記條例,把不動產登記的法規制定好。第三是統一不動產的信息平臺,目前分散在各個部門,使用效率和接口都不一致,要把它統一起來,方便各個方面使用。最後要加強調查研究,吸收總結經驗,指導地方把這項工作做好。
姜大明提醒,在統一登記制度沒有建立之前,現有的證件都是有效的,在地方還沒有建立這個制度之前,各個職能部門的工作還要正常開展,方便企業和羣衆來進行不動產的登記。
徵地改革:規範合理多元補償
關於土地制度的改革,姜大明介紹,在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過程中,提出了一系列土地制度改革的具體內容。
他說,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項基礎性的改革,中央採取非常慎重、穩妥的態度要求守住底線、試點先行、穩妥推行,那麼守住底線主要有四條底線,第一是在改革中不能把土地公有制,也就是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性質改變了,這裏也包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這項制度的長久不變。第二是不能把耕地改少了。第三是不能把糧食產量搞下去了。第四是不能把羣衆利益損害了。
據姜大明介紹,國土資源部目前正在抓緊提出總體的框架思路,制定具體的試點方案,包括怎樣規範引導農村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同權同價同等入市。把徵地制度改革作爲一個關鍵性改革,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序,建立規範合理的多元補償機制,進一步擴大夯實中央賦予土地的權能。堅持城鄉統一建設用地的方向,逐步建立公開的、競爭的、統一的、透明的市場,把維護羣衆的權益作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