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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日發佈,從土地出讓、房價漲幅控制等多方面來力保剛需。
房價:按季度分解控制漲幅,中小戶型優先申報
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1月,南京房價已經連續19個月上漲。爲了控制房價,加強申報價格指導,《通知》要求,按季度分解控制房價漲幅。如上一季度房價指數漲幅過高,則對當季度目標進行動態調整和控制。申報價格以中小戶型優先,合理價位優先,不漲價優先爲原則。
全市如出現多個高價項目或造成指數較大上漲的樓盤,採取分時分流,合理引導。對高價盤、漲幅明顯偏離市場價格的項目且不接受物價、住建部門價格指導的,暫不核發銷售許可證。
精裝修價格:引入第三方評估,明碼標價
近期不少樓盤開始在精裝修上下功夫,提高精裝修價格變相漲價。不少購房者反映,精裝修實際價格和標準的價格明顯不符。對此,《通知》要求規範開發企業成品住宅的申報指導,對精裝修價格實行評估制度,在新建精裝修商品住房申報價格的同時,申報裝修價格及裝修標準,由專業機構進行第三方裝修價格評估,在銷售時與房價一併在銷售現場明碼標價對外公示。
郊區房:高淳、溧水房價申報納入價格監管系統
一些郊區樓盤如今也成爲了剛需購房者的首選,爲了加強這些郊區樓盤的市場監管,此次《通知》明確,江寧、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五個區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在申請銷售許可審批前,報市物價、住建部門備案。鑑於國家統計局已經將高淳、溧水兩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變動情況納入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指數統計範圍,2014年開始兩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申報納入全市價格監管系統。
土地出讓:競價設上限,超出部分競配建保障房
過去幾年來,南京每年的商品住宅用地供應量一直在400—450公頃左右,從今年開始,南京土地出讓計劃將增加10%以上。《通知》中明確,今後五年南京市商品住宅年均用地在500公頃以上。
針對供需失衡、中小戶型佔比偏低的狀況,此次出臺的政策中明確,未來商品房開發90平方米以下戶型佔比達到50%以上。針對目前各個板塊“地王”頻出的現象,《通知》明確,地塊在公佈出讓起始價的同時,公佈競爭的最高限價,溢價率高於45%時,仍有競爭的,停止競爭地價,改爲競爭配建保障房面積或保障房建設資金,配建面積最多者或出資最高者爲競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