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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交房的時代鋒尚B棟。
『2012年纔辦預售許可證,但2009年就已讓業主交了認購金;2012年簽訂正式購房合同後,說好2013年5月31日前交房,拖了近一年,至今還未交房。』3月5日,巴中市時代鋒尚B棟全體業主代表何先生微信爆料稱,他們在巴中市海龍通達房地產開發公司購買時代鋒尚小區B棟住房後,卻不能拿到新房,多次追問無果。他們認為,開發商嚴重侵害全體業主的權益,要求其賠償。
對此,時代鋒尚的開發商認為,造成該問題的原因是調整規劃拖慢進度,責任不全在自己,到底賠多少還需和住戶協商。購房戶交房一拖再拖要求賠償
3月6日下午,記者在位於巴中市二環路旁的時代鋒尚小區旁看到,整個小區仍在施工,B棟已貼好外牆瓷磚,但四周被木板圍著,裡面沒有施工。據一旁的施工工人介紹,房屋窗戶年前就已安裝好,現在正在安裝電梯,水電氣還沒有安裝入戶。
而據該小區售樓部工作人員介紹,時代鋒尚B棟已經賣完,預計今年4月底纔能交房。
記者聯系上了爆料人何先生,據他提供的『內部申購書』復印件顯示,何先生是2009年11月從巴中市海龍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購買了一套房屋,當時支付了10萬元預付款,約定2011年5月交房,『但截至2012年5月,房屋都沒有完工。』何先生說。
『為了讓我們放心,2012年7月,房產開放商讓我們簽訂了正式的購房合同。』何先生隨即拿出了當時簽訂的正式合同,該合同明確寫道:『交房時間為2013年5月31日,逾期30日之內,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提前兩年售房屬於違規住建局
隨後,記者從巴中市住建局了解到,巴中市海龍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巴中市時代鋒尚B棟的預售許可證在2012年7月6日纔辦理。『以2009年的「內部認購書」計算,相當於開發商提前2年多就開始售房。』巴中市住建局工作人員稱,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提下,以『內部申購』、支付房屋定金等方式售房,均屬於違規。
調整規劃所致不負全責開發商
6日下午,記者聯系了巴中市海龍通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某,據周某稱,巴中市回風二環路的時代鋒尚B棟在2010年年底動工,當時的確手續不全,通過『內部申購』方式購房,確實屬於打擦邊球,『後來手續完善後,公司立即通知先前認購房屋的住戶換成了正式購房合同。』
周某稱,雖然約定2013年5月31日交房,但由於當時調整規劃,『上級要求向空中發展,後來外牆又要統一規劃,所以交房時間一拖再拖。』他還表示,在巴中,開發商逾期交房很正常。
賠償違約金開發商要和購房戶協商
『合同明確規定2013年5月31日前交房,但現在房屋還在安裝電梯,水電氣也還未入戶,等到2014年4月交房,已經違約超過10個月了。』何先生稱,他們這麼多住戶的損失找誰賠?
何先生給記者細算了一筆賬,當時預付10萬,按每天照萬分之二的違約金算,10個月就應6000多元,該棟樓22層全部售完,上百戶居民,如果都存在違約,其違約金將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對於違約金賠償一事,周某稱,自己還要回去看當初的合同,但逾期交房不僅是他們的原因,到底如何賠償,還得和購房戶協商解決,只要對方要求不過分,都可以很好地處理。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謝穎白川東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