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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3月3日訊(見習記者張童臧振) 3月2日,本報報道了高新區四寶山鎮迎仙村東大溝被私倒建築垃圾、村民擔心污染水源一事,引起多方高度關注。高新區城管執法局聯合寶山科技產業園城建辦公室調查後表示,迎仙村東大溝不是垃圾消納點,私倒建築垃圾最高可罰10萬元。
“迎仙村東大溝並非專設的垃圾場,屬於私設的城市垃圾消納點,私倒建築垃圾的行爲是違法的,根據《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高新區城管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即使東大溝已經被承包出去,承包人也不能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傾倒建築垃圾。
該負責人表示,城市垃圾消納點審批手續十分嚴格。首先必須到城管執法局渣土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然後由城管、園林、水資源等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實地考察,在確定不會破壞周邊植被、水源,不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等條件後,才能審批通過。“我們查詢了局裏登記的合法城市垃圾消納點,其中並沒有迎仙村東大溝。”
3日14時,高新區城管執法局聯合寶山科技產業園城建辦公室到迎仙村瞭解情況。“現場沒有發現有人私自向東大溝傾卸垃圾,以後,我們將會不定期組織專人檢查,一經發現,將按照《行政處罰法》進行罰款、責令整改等處罰措施。”高新區城管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對此,迎仙村也表示,“針對村東大溝傾倒建築垃圾一事,我們已經下了死命令,不準任何人再往裏傾倒建築垃圾。從村裏地勢狀況來看,現在的垃圾是不會影響到水源的。”
臨淄一家企業致電本報表示,看了齊魯晚報《今日淄博》的報道之後,有意向與向迎仙村東大溝傾卸建築垃圾的單位合作,回收他們的建築垃圾。“我們可以將建築垃圾再生利用,將一部分做成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