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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3月3日訊(記者張龍)近日,市民曹先生向記者反映,他購買普利利源花園一處房產,4年內始終沒有辦下房產證。開發商律師代表姜先生表示,房產證在公司完成改制後便可辦理。
曹先生:2010年5月,他購買普利利源花園小區一處房產,並於當年10月份交房。開發商承諾交房後24個月內辦理房產證,但近4年的時間過去了,開發商始終不予辦理。“我們一直在與開發商聯繫,但開發商總是說再等等,一直沒有結果。”據悉,這個小區8棟樓大約有400多戶,都沒有領到房產證。按照與開發商簽訂的補充協議,如果開發商在約定的2年內無法解決房產證,超出約定時間後,每天按照房款1.26‰賠償客戶。針對賠償問題,開發商也始終不予迴應。
普利房產律師代表姜先生:遲遲沒有爲用戶辦下房產證是因爲涉及到公司改制問題。目前,普利房產正在由國企向私企改制,由於目前改制沒有完成,因此無法在房管局辦理相關資質。如果資質辦理完成,便可爲業主辦理房產證。目前相關材料已經上報國資委,至於國資委何時審批公司改制,普利房產無法給出具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