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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3月3日訊(記者孫芳芳通訊員莫言蔣濤)近日,煙臺市質監局發佈了2013年煙臺市十大特種設備案件,其中3件與電梯使用有關。其中主要問題體現在,未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未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使用電梯。
根據質監部門的發佈,2013年1月18日,海陽市質監局執法人員對海陽某商場使用的電梯進行檢查,發現該單位在用的18部電梯未辦理使用登記手續,未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執法人員當即責令限期整改。然而,責令改正期過後,仍未改正,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2013年7月24日,某電梯工程有限公司爲煙臺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安裝的電梯,安裝過程中未經檢驗驗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開發區質監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立即停止安裝上述設備。
2013年3月4日,龍口市質監局對龍口市某酒店進行了檢查,發現其正在使用的1臺乘客電梯未辦理註冊登記。執法人員現場對其下達了《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其立即辦理電梯的註冊登記。再次檢查時,仍未改正,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除了電梯以外,還存在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液氧、液氮和液氬罐車)充裝活動、未經監督檢驗安裝使用起重機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