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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位市民向記者反映,他們購買的天橋區藥山花園小區房子延期交房,開發商濟南山川房地產開發公司只按合同約定的一半賠付交房滯納金。針對這一問題,開發商的工作人員不予回覆。
問題開發商何時交房?
市民孟先生告訴記者,他於2011年5月份購買了藥山花園小區一處房產,根據合同規定,開發商應於2012年8月份交房,如今一年半過去了,何時交房仍然沒有下文。
問題爲何不按合同賠付滯納金?
孟先生告訴記者,其購房方式爲全款購買,共計48萬元。當初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標註,如果延期交房,則按照業主已交納房款的1%一次性賠付給業主。當孟先生找到開發商時,開發商卻表示,只能按照5‰賠付,“開發商只說他們的做法有法律依據,至於哪項法律規定,開發商不予明示。”
記者根據孟先生提供的聯繫方式,致電開發商方面。得知記者來意,對方直接掛掉電話,隨後電話一直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