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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市民反映在辦理安居房和公租房輪候申請時,需要重複提交計生證明的問題,市住建局昨天迴應說,我市保障房申請無須重複提交書面材料,但如計生證明超過有效期,則要提交新證明。
該負責人說,由於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的有效期爲6個月,超過6個月有效期的,需要申請人提交新的計生證明。目前該局正積極與計生等部門溝通協調,研究進一步簡化程序和條件。
該負責人透露說,近期,該局正在研究將安居房、公租房兩個輪候系統合併的問題,預計今年上半年內可實現安居房、公租房日常輪候申請共用一個信息系統、一套辦事指南、一套申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