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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島的土地寸土寸金,正加速發展的澄邁縣,其建設用地的供求矛盾亦日益凸顯。但截至2013年,澄邁仍有近30宗土地(面積近400公頃)“批而未用”,造成極大浪費。民建澄邁縣支委在25日召開的澄邁縣政協九屆三次會上建議,完善全面推行土地市場“陽光工程”,提高土地出讓的透明度。
民建澄邁縣支委調研提供的數據顯示,2011年至2013年,澄邁總共舉行了156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招拍掛”出讓活動,土地使用權出讓面積位734.8公頃,總成交價32.7億,土地收益爲澄邁加快城市化進程、園區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提供了有力的資金保障。
但因土地批後監管不力,澄邁土地閒置的問題依然存在。截止2013年底,澄邁仍有近30宗土地“批而未用”,涉及土地面積近400公頃,造成土地資源的極大浪費。土地閒置,有些是因規劃調整無法按計劃動工而擱置,有些是由於企業開發資金不到位造成,或是企業有意囤積土地。
對此,民建澄邁縣支委建議,要全面推行土地市場“陽光工程”,提高土地出讓的透明度,保證土地出讓和交易公開、公正、公平進行。首先要加強土地前期開發,認真執行“淨地”出讓制度,未達到出讓條件的地塊原則上不予安排出讓。同時,土地管理部門要制定出讓土地使用權最低保護價,並及時向社會公開,防止低價出讓土地,預防土地出讓中的投機和腐敗行爲。
土地出讓要規範,土地批後也要監管。民建澄邁縣支委建議,健全建設用地批後動態跟蹤制度,對“批而未用”的土地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置,對囤積土地依法進行收繳;加大對出讓金的清欠追繳工作力度,維護土地市場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