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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覺醒來,家裏居然積了10多公分的污水,電器和傢俱都被泡壞了。”近日,居住在海口市瓊山區江畔人家小區的住戶蔡先生向南海網反映。該小區物業對此願意減免蔡先生的停車費,若蔡先生不滿意,則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蔡先生告訴南海網記者,他前段時間買下了鳳翔東路綠色佳園第三區-江畔人家2-7棟2樓的一間房子,儘管屋子還在裝修,但他已經把打印機、電視機等家電和傢俱等搬了進來,自己也住了進去。2月17號早上,他起牀一看,屋子裏積了10多公分高的污水。他趕緊通知小區物業,物業工作人員對這條污水管道進行了清理。
蔡先生當時趕緊把家中的污水進行了清理,蔡先生髮現,兩臺打印機和電視櫃等都被污水浸泡後損壞,損壞的家電約萬元。蔡先生認爲,小區物業沒有盡到責任,才使地下污水倒灌,浸泡到了他的房子,物業應承擔賠償責任。
該小區物業一陸姓負責人稱,是因爲這些業主在裝修房子時,私自把水泥等裝修材料倒進了地下排污管道中,導致地下污水堵塞,污水無法排出。物業爲了及時幫助業主,還把這條排污管道給重新更換了。對於蔡先生反映的情況,物業對此原意減免一年的停車費,若蔡先生對此不滿意,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