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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地幾千平方米的常平鎮麥元村小學及幼兒園,以一個月1萬元的租金被租出,村民代表憤憤不平,稱租賃未經村民代表同意,質疑村主任暗箱操作,“賤租”集體物業。而村主任陳灼文則解釋稱,“整個過程都公開透明,也經過股民代表同意,不存在‘賤租’集體物業。”
集體物業合同未滿被轉租
引發爭議的物業是麥元村小學及周邊地塊。該小學位於麥元公園內。據麥元村村民陳先生介紹,2008年,吳某租下了小學的兩間房子開辦幼兒園。當時,吳某與村委會簽了5年合同,租期至2013年8月31日,每月租金1000元。合同還約定,本村人的子女讀該幼兒園時,每個月只收120元。
2009年,麥元村的小學與土塘村合併,麥元村整棟小學教學樓人去樓空,當時有人想整體承租,並與吳某談好了合作方式,但這事擺到村裏討論時,當時村黨支部副書記和副主任都反對,說要公開招投標。由於意見不一,整體承租的事從2009年開始,被擱置了兩年。
對於當時擱置的原因,現任麥元村主任陳灼文(2009年任村副主任)說,當時反對出於兩個原因考慮,一是承租人提出的租金太少,二是承租人的教學質量不是很好,又不願再加大投入。2011年,村裏進行換屆選舉,陳灼文當選村主任。隨後,村委會將麥園小學整體出租給龍某。按合同約定,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承租範圍不包括吳某承租未到期部分,租金每月6000元;從2013年9月1日開始,承租範圍擴大到全部,每月租金1萬元,每隔3年增長10%。這一次租期就達17年。
近日,記者走訪看到,常平麥元村原麥元小學校址,有兩棟3層高的教學樓,目前已租給人辦幼兒園,名字叫“麥元村中英文幼兒園”,園內有近50名小朋友就讀。整個校舍佔地至少達幾千平方米。村民陳先生告訴記者,該學校附近的集體廠房,租金每個月每平方米9元,但是學校這麼大的地方,每個月租金才1萬元,明擺着是“賤租”,不知道村領導是怎麼想的。村民陳先生還認爲,自己作爲村民代表,村裏出租集體物業,他竟然不知情,直到最近才知道小學早在2011年就被租出去了。
村主任稱出租事宜經股東代表全票通過
對於村民質疑“賤租”集體物業,陳灼文認爲村民不理解。他說,村裏準備把舊小學整體出租之後,通過私下介紹,有3個人與村委會進行接觸,這3人都有辦學經驗,於是他就組織股東代表實地考察,經過反覆比較,並且先後參觀了龍某在其它鎮街開辦的學校後,認爲龍某辦學經驗比較豐富,才答應租給龍某。
在簽訂合同之前,村裏還召開股東大會表決,除個別股東代表請假,出席的44名股東代表全部同意出租給龍某。陳灼文提供給記者的表決書上顯示,確實有44人的簽名,表決落款時間爲2011年7月22日。
“出租集體物業,是村經濟聯合社的行爲,有權參加投票的是股東代表而不是村民代表,因此村民代表沒有參會是正常的,”陳灼文說,租給龍某的租金確實相對便宜,但考慮了幾方面原因:一是龍某的辦學資質,二是龍某答應自已負擔門衛保安的費用,三是村裏小孩就讀可打七折,“綜合各種成本,其實一個月的租金達到1萬多元。”
(報料人:陳小姐獎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