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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建委、公安局、財政局等多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明確市城區政府建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市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申報條件等保障標準進行了明確界定。
公租房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羣體。
市住建委住房保障科負責人介紹,日前,山東省住建廳、財政廳、發改委和省物價局下發了《關於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的實施意見》,2014年起,新建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實行統籌建設、並軌運行,合併統稱爲公共租賃住房。2014年以前已經列入廉租房建設計劃的項目繼續建設,建成後納入公共租賃住房統一管理,並軌後新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應嚴格控制在60㎡以下,以40㎡左右的小戶型爲主,滿足基本住房要求。凡是建築面積在5萬㎡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區將按照建築面積5%的標準配建公共租賃住房。
該負責人介紹,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房並軌後,租賃價格將實行階梯標準。廉租房公租房並軌後,將對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帶來很大利好。
聊城市申請廉租房的條件之一是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12000元。並軌後,符合該標準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申請公租房,租金按階梯式收取。廉租房租賃標準爲:家庭成員爲1人的,25平方米;爲2人的,35平方米;爲3人的,45平方米;4人以上的,爲50平方米。
據介紹,根據政府未來政策規定,將逐步取消經濟適用房,由以售爲主向租售並舉轉變,並最終轉型爲以租爲主。目前,聊城共有646套公共租賃住房即將推出,其中怡香園小區350套、南湖新城256套、奧森花園4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