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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租金迴歸到合理區間,使大學畢業生和流動羣體承擔得起居住成本,並通過增大保障性住房供給,來彌補因舊改等因素造成的城區租住房源減少的空缺
-鄭渝川
住房城鄉建設部總經濟師馮俊19日出席國新辦新聞發佈會,對社會關注的羣租等問題予以作答。馮俊表示,有望如期完成“十二五”期間開工3600萬套保障房的目標任務。他指出,解決大學生和城市流動羣體的羣租現象取決於加大調控和增加供給。
按照住建部此前頒佈的有關規定,房東將原有房間分割出租屬於違法行爲。在北京和上海等城市,因羣租現象對房屋質量存在明顯損害,還帶來了很多的治安隱患,因而引發本地業主居民的抵制。這些城市的執法部門爲此開展了多輪整治。
但羣租現象卻並沒有因爲整治而減少。恰恰相反,一些城市近年來掀起舊城改造熱潮,大量的城中村、老舊單位房和平房被拆除,在原地段上新建起來的商品房,無論是售價還是租價,都超過了普通大學畢業生或流動羣體的承擔能力。在城區房價和租價不斷上漲的背景下,這兩類羣體只能選擇住得更遠,或者在工作地點附近羣租。
單方面通過嚴厲整治,已經不能解決乃至遏制羣租現象,而應該找準問題產生的根源,對症下藥。此次住建部開出的藥方,總體上是正確的,即讓租金迴歸到合理區間,使大學畢業生和流動羣體承擔得起居住成本,並通過增大保障性住房供給,來彌補因舊改等因素造成的城區租住房源減少的空缺。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國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及多數省會城市、副省級城市,房價與租金之比已經遠超歐美的許多國際大都市。租金較高的城市區域,通常是經濟、文化、政治及市政公共配套等各方面資源集中的區域,租住房源供不應求。因此,即便出現較爲明顯的房價回落,對租金下調的影響也很可能是微乎其微的。很顯然,要有效降低商品房租金,更應藉助保障性住房的投放,使之發揮聯動效應。
按照馮俊總經濟師的說法,“十二五”期間開工3600萬套保障房的目標任務有望如期完成,他也特意提到了國家去年已要求地級以上城市要針對上述兩類羣體,多提供住房保障。媒體此前已經多次曝出,一些地方在落實保障房建設任務過程中,存在諸多亂象,加重了地方債務負擔。而已完工及在建的保障房,主要面向住房困難羣體,在不少城市仍有較大缺口。現在,住建部又將解決羣租現象的對策,確定爲增加投放保障房。這種情況下,如果僅僅向各地地級以上城市提出解決大學畢業生、流動羣體住房保障的要求,對標準制定、目標任務摸底、政策落實評價等問題,特別是資金出處沒有明確界定,這方面要求和公開承諾必然只能是模糊的,將很難取得令人滿意的落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