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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納入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的項目,可按戶均不低於2萬元的標準一次性予以補助。”記者昨日從達州市住建局獲悉,爲進一步改善達州市中心城區棚戶區(危舊房)、老舊住宅區和城中村(以下統稱棚戶區)範圍內居民的生活居住條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達州市人民政府17日下發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實施意見。
據瞭解,本次棚戶區改造範圍爲達州市中心城區範圍內國有土地上(及城中村)結構簡易、房屋成新率低或破損率高、住房功能或配套設施不齊全、衛生環境差、治安和消防隱患大,難以滿足抗震設防和居住安全要求、集中連片的棚戶區(危舊房)、老舊住宅區和城中村。
提升品質緩解老城“高大密”
據介紹,本次改造嚴格遵循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採取改(擴)建、綜合整治、原規模拆除新建等方式,分階段、分步驟有序推進棚戶區改造。改造過程中,組織好新建小區的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無障礙通道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改善棚戶區居民的生活條件。
“因公共利益和城市建設需對棚戶區進行改造的,由政府主導實施。”達州市住建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改造工作要做好民意調查,在改造範圍內95%以上居民(指產權人,下同)同意改造的,啓動項目模擬搬遷程序;95%以上的居民簽訂模擬搬遷安置補償協議的,項目正式進入實施階段。對非公共利益和城市建設需要的棚戶區改造,應充分尊重居民意願。
在規劃管理方面,該意見要求做好協調規劃,疏解市民普遍關心的老城區問題。圍繞發展新城、疏解老城的方針,通過城市設計、改變建築品質以及土地置換等方式,解決棚戶區改造和公共空間不足的問題,緩解老城區高大密現狀,提升城市品質。
戶均不低於2萬元標準進行補助
在安置補償方面,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棚戶區居民自願選擇。對被改造住宅房屋產權建築面積低於45m
,且他處無住房並屬城市低保對象的,按不低於45m
產權建築面積的標準戶型進行安置,不再支付45m以內的補差款。
據悉,已納入地方政府城市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由轄區政府牽頭按照保障性住房標準組織實施的項目,享受財政資金保障和稅費優惠政策。凡納入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的項目,可按戶均不低於2萬元的標準一次性予以補助,其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可使用財政資金。
嚴禁借棚戶區改造建福利性住房
意見要求,各地嚴禁企事業單位借棚戶區改造政策建設福利性住房。對資金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市政府將對相關責任單位負責同志進行約談,限期進行整改。對在棚戶區改造及安置住房建設、分配和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達州市中心城區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達州市委副書記、市長包惠任組長。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聯繫領導爲副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