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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樓業主圈地建私家花園
找物管沒用鄰居起訴到法院法院:拆除建築物,排除妨礙
-底樓業主圈地建起門庭,還擺上了盆景,儼然成了一個入門小花園。
找物管沒用鄰居起訴到法院
法院:拆除建築物,排除妨礙
在不少小區,底樓業主圈公共用地建私家花園的現象比較普遍。不少鄰居嫌維權麻煩,往往睜只眼閉只眼,對此意見很大。
在北碚區,有這麼一個較真的業主,將圈地業主告到了法院。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北碚區法院了解到,法院已判令違規業主拆除私家花園。
田某、石某均是北碚區某小區的業主。
據介紹,2013年3月,住在底樓的石某對房屋前後花園進行修整,修建的堡坎及花園佔用公共綠地面積約15平方米,遭到其他業主投訴。物管組織雙方協商,也向規劃部門反映,但都沒有結果。
2013年9月,田某起訴到北碚區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石某拆除建築物,排除妨礙。
北碚區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三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法院還認為,石某在陡坡上修建堡坎,並將陡坡私自佔用,侵佔了建築物共有部分,侵犯了田某在內的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日前,北碚區法院一審判決石某拆除建築物,排除妨礙。
物管要求拆除未果
上報街道強拆
重慶晚報記者調查發現,像這樣一樓業主圈地建花園的還不少。
九龍坡區同創奧韻小區居民前段時間向重慶晚報反映,小區公用綠地被一樓業主霸佔,幾年來找物管協調過,也向居委會、街道反映過,但問題始終沒解決。
『你看嘛,樓前綠地全圍成了私家花園。』在同創奧韻小區B區,重慶晚報記者在業主的指點下,看到隨處可見這種特色綠地,大多數被圈上了木柵欄、磚牆或用茂盛植被圈成。
業主劉先生說,當初之所以在同創奧韻買房,看中的就是綠地很多,現在B區8幢樓樓前綠地多處被圍成了底樓住戶小花園。
重慶晚報記者在B區7幢2單元看到,底樓業主正在大興土木,砌了2米高的圍牆,安了鐵絲網,圈了約20平方米綠化地准備建私家花園。靠小區中庭的窗外,砌了紅磚牆,還加裝了鐵絲網。
昨日記者走訪了渝中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多個小區,都發現了類似底樓業主圈地建花園的現象。在渝中區大坪正街,某新小區一底樓業主私自在公共綠地修建私人花園,佔用面積約30平方米,還鋪設步道,搭建木架。業主稱,此舉並不違反小區規定,且不影響他人,也花了很多錢,現在恢復原狀將產生不必要的損失。
同創奧韻小區物管部劉主任表示,一樓業主圈公共用地建私家花園一事,物管進行調查後,要求違規業主拆除,但收效甚微。物管已向街道書面反映,街道答復將在3月份到場進行強制拆除。
劉主任還稱,B區確實有很多類似現象,物管盡量警告和制止,但很多業主不配合,物管沒有執法權,只有依靠政府部門和執法部門來協助管理。
記者采訪中,兩名圈地修花園的業主表示不解:『當時是開發商給出口頭承諾,說一樓業主擁有住房前後綠地的使用權。我們還為此多付了房款。』
他們稱,為了修花園,自己掏了不少錢來打整。雖然是在自家房前圍成了花園,但小區業主都享受到了更好的環境,這有什麼不好?
業委會可代表業主
起訴維權
『佔用公共綠化區域,實際上是侵害了全體業主對於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重慶競豪律師事務所李帥律師表示,業委會有權代表全體業主起訴侵佔公共綠地的業主,如果沒有業委會,物管可以代表業主進行制止或發出違法告知書。
一樓業主若受欺詐
也可維權
在沒有規劃私家花園的情況下,開發商或代理商承諾一樓業主可以佔用公共綠地建私家花園,『那屬於宣傳欺詐,受害的業主可以維權,但要有證據。』
李律師建議,物管、業委會、居委會應當加強監督和管理,並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情況。主管部門應當切實依法加強執法力度,拆除違法建築,這樣纔能對私搭亂建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治理。
重慶晚報記者唐中明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