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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軒甫通訊員符海)在管理髮放徵地補償款的過程中,通過編造假名等手段騙取補償款58萬餘元。經海南省東方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蘇贊繼有期徒刑十年;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王運果有期徒刑一年,與之前所犯貪污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2008年7月,海南省重點項目東方大廣壩水利水電工程乾渠項目開工建設,需徵用東方市感城鎮不磨村、堯文村等村土地。感城鎮政府指派鎮黨委副書記蘇贊繼、鎮政府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祕書王運果參與徵地工作。望着眼前的“肥肉”,蘇贊繼、王運果很快就通過虛報青苗數、編造農戶假名的手段,騙取了41萬餘元徵地補償款。其中,蘇贊繼拿了34萬元,餘下的分給了王運果。
不久,“撈錢”的機會又來了。2008年9月,東方市國土部門對不磨村園岸、三角地的土地面積和零星青苗株數進行登記,並撥付徵地補償款。蘇贊繼、王運果經合謀,在對不磨村農戶丈量徵用土地面積時,故意將園岸、三角地“忽略不計”,但在製作補償表時,卻將園岸、三角地的全部土地面積和青苗株數一併上報,從中騙領補償款12.6萬餘元。蘇贊繼分給王運果3.8萬元,自己留下8.8萬餘元。
2008年12月中旬,二人故技重演,在堯文村徵地時多報了三座需遷墳墓,騙領了4.5萬元。
就在二人春風得意之際,村民將其祕密舉報。二人有所察覺,立即以錯發徵地補償款爲由,用蘇躍全等名字先後兩次向鎮政府財務部門退回54萬餘元,企圖逃避法律制裁。經反覆權衡後,2011年1月10日,王運果投案自首,交代了前兩筆犯罪事實。蘇贊繼得知王運果投案後連夜潛逃,2012年11月30日被抓獲。根據蘇贊繼供述,檢察官又查實了二人私分遷墳補償款的事實。
之後,東方市檢察院將蘇贊繼、王運果併案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