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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過後,二手房市場回暖。記者昨天從浦東、黃浦、靜安等區法院和檢察院獲悉,這一時間段二手房買賣、租賃糾紛較爲多發,買家應注意避開房產中介設下的陷阱。
虛構房源強拉顧客現象不少
在徐匯濱江地區,記者找到5家開張不到一週的房產中介。玻璃櫥窗上掛出的房源,租售價格比預想低。記者詢問後發現,大部分低價房源根本不存在,中介人員無不推說“生意太好剛剛售出”,轉而慫恿記者“看看其他的”。
記者暗訪獲悉,中介掛低價出售的所謂房源往往並不存在,目的只是吸引客戶進店。而有時中介提供的賣主“獨家授權協議”也是僞造的,目的在於讓買主早點付定金。
涉及房產中介的詐騙案增多
採訪中,記者從部分法院和檢察院獲悉,近幾年房產中介詐騙案有所攀升。
浦東新區檢察院日前起訴的一起詐騙案中,一名房產中介員輕而易舉地詐騙了客戶16萬元。原來,房東只願出租房子而不願出售。中介員韓某不但沒有說明情況,還僞造了一份委託服務合同,謊稱自己是房東親戚,從而騙得客戶簽下二手房買賣合同,並收取10萬元定金和6萬元中介費。拿了錢的韓某很快辭職並逃之夭夭,所幸被警方抓獲。
謹防“掛靠”中介違規操作
浦東新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分析,在一些涉及房產中介的詐騙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與中介公司只是一種“鬆散關係”:他們並非正式員工,既不拿“保底工資”,也不籤勞動合同,一般談成一筆交易可以賺到中介費的30%至40%。
檢察官認爲,不正規的用人機制勢必帶來不規範的業務操作流程,房產管理部門應對中介亂象引起重視,通過提高中介公司開設門檻、提高從業人員准入門檻等方式,對該行業作出剛性約束。
“二手房買賣過程中,房產中介並不是必須的。”有多年房產買賣經驗的郭先生介紹,二手房買賣、過戶的手續其實並不複雜,各區房產交易中心都有工作人員可接受諮詢。只要事先做些“功課”,根據各交易窗口的提示,買賣雙方儘可以自行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