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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建部、民政部等部委聯合發佈《關於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納入城市、鎮總體規劃,全國社會養老牀位數達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張。
《通知》還指出,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必須按照《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範》、《城鎮老年人設施規劃規範》、《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等標準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凡新建商品房小區,必須按人均用地不小於0.1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同時,單獨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應單獨供地,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16日,記者試圖聯繫相關部門,瞭解《通知》的情況,未獲得明確答覆。隨後,記者走訪了長春市在建和剛剛建成的多家樓盤,但從開發商口中得到的答覆是,目前大多數在建或新建小區內還沒有專門建設養老服務設施。
採訪中記者發現,目前長春市養老服務設施大多設立在小區之外,且由商業樓或商用房後期改造而成。記者瞭解到,養老服務設施最主要的表現形式就是養老院、託老所等老年服務機構,還包括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中心等。
採訪中,有業內人士表示,未來新建小區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成本肯定會增加。但是否會影響到未來房價,“短期內還無法判斷。”
16日,記者從吉林省民政廳下發的《吉林省民政事業“十二五”規劃》瞭解到,“十二五”期間,吉林省將力爭新建民辦養老機構300所,新增牀位30000張。
按照我省的養老服務規劃,“十二五”期間,將實施“養老服務普惠工程”,實現省、市(州)、縣(市)、鄉(鎮)、社區五級老年服務設施全覆蓋。集中興建一批公辦養老服務機構,省級完成兩所示範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預計牀位1600張,計劃投資1.35億元。
此外,新建小區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公建配套設施方案。積極推進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到2015年,長春市本級要新建一處800張牀位以上的養老服務示範中心,成爲以養老服務、教育培訓爲重點的長春市養老服務示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