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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後,農村土地流轉及小產權房等就成了熱詞。農民的承包地真的可以入市買賣嗎?小產權房果真可以轉正嗎?省政協委員徐元芳在接受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是對政策的誤讀。他建議,政府要嚴厲打擊農村小產權房,但對農村已成型的小產權房,不搞“一刀切”,應區別對待,分類處置。
農民的承包地真的可以入市買賣嗎?小產權房果真可以轉正嗎?徐元芳給出的回答是,要準確把握“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以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的內涵。三中全會《決定》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承認農民對承包地和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以及對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的保障,無疑是對農村原有的僵化土地制度的突破,是農業經營方式與農民宅基地管理方式的創新。但是,從《決定》的精神與政策中無論如何也理解、領會、推導不出“承包地可以自由買賣”,“小產權房轉正入市”的意思來。
他建議,政府要嚴厲打擊農村小產權房,但對農村已成型的小產權房,不搞“一刀切”,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分類處置。而對新增、新建的小產權房嚴格進行清理,尤其是對違反規劃、佔用基本農田的項目堅決予以拆除。不少城裏買房人雖然認爲小產權房不合法,但他們認爲清理起來比較困難,無償拆除的可能性比較小,因而小產權房的買賣仍然大有市場,這部分小產權房必須堅決清理。(記者金兆芹王蓓蓓孫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