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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規範城區建築外立面材質、色彩,彰顯城市形象特色,近日,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出臺《城區建築外立面控制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對城市重要建築外立面的規劃控制。
該縣將城區劃分爲“嚴格控制區、適度控制區、一般控制區”,實行分區管理。明確規定凡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建設單位必須進行建築外立面方案設計、報批,並嚴格按照審定的建築外立面設計方案進行施工。
對城市重要節點、城市廣場和城市制高點的建築,由規劃部門對建築外立面規劃設計進行專項審批。重要建築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應由具有較高資質等級的建築設計單位和較高水平的建築師承擔規劃設計工作,並報送多個不同風格、思路和效果的方案供比選。
該縣規定建築外立面的造型和色彩必須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建築外飾材料優先選用高品質石材、真石漆或經審批同意的其他高品質外飾材料,但必須確保外飾材料在其使用年限內不褪色、不脫落,嚴禁使用劣質塗料等外飾材料。
規劃部門負責依據規劃條件,對建築外立面的風格、色彩、材質以及夜景照明效果等內容提出明確的書面審覈意見。對不符合要求的建設項目,不得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外立面設計、夜景照明設計未經批准進行施工的建設項目,不予組織竣工綜合驗收。
陳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