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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雲南省高院公開審理一起行政案件。昆明一家租賃公司狀告呈貢區政府行政違法,要求法院撤銷呈貢區政府的違法行爲,並要求呈貢區政府賠償39億元。法庭上,呈貢區政府認爲:呈貢區政府作出的撤銷集體荒山土地證行爲並無不當,撤銷原因是沒有按規定辦事。
333公頃土地使用權時間表
1995年5月
當時的呈貢縣政府(現爲呈貢區政府),頒發給呈貢銀樂軋鋼廠(以下簡稱銀樂軋鋼廠)的《呈貢縣集體荒山土地使用證》,荒山地址在呈貢縣洛羊鎮楊家大山、貓頭山,土地使用面積爲333公頃(近5000畝)。銀樂軋鋼廠是一個鄉鎮企業,經營面臨很多困難,當時呈貢縣政府便對外招商引資,試圖引進資金幫助銀樂軋鋼廠走出困境。
1996年4月
在呈貢縣政府引薦下,雲南富達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達公司)和銀樂軋鋼廠達成合作協議,富達公司借款1250萬元給銀樂軋鋼廠用於生產經營,銀樂軋鋼廠將18039.55平方米的房產以及333公頃的《呈貢縣集體荒山土地使用證》作爲融資抵押擔保物交給富達公司。儘管銀樂軋鋼廠引進了資金,其經營還是沒有起色。
2004年8月11日
富達公司爲了討回借給銀樂軋鋼廠的1250萬元借款,將銀樂軋鋼廠告到昆明中院,昆明中院立案後,在昆明中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2004年8月15日前,由銀樂軋鋼廠歸還富達公司1250萬元。如銀樂軋鋼廠到期不能歸還,銀樂軋鋼廠自願將其所有的18039.55平方米廠房的所有權和333公頃荒山作價抵償給富達公司,房屋的所有權和333公頃荒山使用權的變更手續由富達公司辦理,銀樂軋鋼廠協助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富達公司承擔。
2004年8月15日以後
到了付款期限,銀樂軋鋼廠沒有按照昆明中院的調解書履行還款義務,富達公司便向昆明中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將銀樂軋鋼廠333公頃的荒山土地使用證變更到富達公司名下。富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穆輝說,得到對方的答覆是:333公頃荒山已經被規劃要進行商業開發了,昆明中院的調解書已經明確了這333公頃荒山土地使用證屬於富達公司了,土地證暫時不用變更,富達公司到政府有關部門去申報商業規劃的手續,待手續審批下來後,再進行土地使用證變更。後來,銀樂軋鋼廠負債累累,宣告破產。
2009年12月30日
呈貢區政府在昆明日報上刊登一則撤銷公告。公告內容如下:
“呈貢縣人民政府關於撤銷呈貢銀樂軋鋼廠《呈貢縣集體荒山土地使用證》的公告,因辦理呈貢銀樂軋鋼廠的《呈貢縣集體荒山土地使用證》不符合有償出讓集體荒山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撤銷發給銀樂軋鋼廠的《呈貢縣集體荒山土地使用證》,使用面積爲333公頃。”
聚焦訴訟
訴訟索賠39億元
“這333公頃荒山集體土地,昆明中院的民事調解書已經明確了歸我們富達公司,呈貢區政府爲何一則登報公告就撤銷呢?這明顯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爲。”穆輝說,呈貢區政府在作出撤銷土地使用證具體行政行爲,違反了《行政處罰法》及《行政許可法》。
富達公司看到公告後,隨即將呈貢區政府告到昆明中院,要求法院判令撤銷呈貢區政府刊登的公告,並要求呈貢區政府賠償39億元。對於39億元的賠償請求,法院中止了審理,待行政官司終審後,再恢復審理。
一審駁回訴訟請求
一審時,呈貢區政府的代理人認爲:富達公司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撤銷的原因有兩點:銀樂軋鋼廠取得集體荒山使用證後,沒有實施綠化,銀樂軋鋼廠也沒有交付過土地出讓金。
昆明中院審理認爲:富達公司是對銀樂軋鋼廠荒山集體土地使用權享有特別權力的“行政相關人”,具有提起本案行政訴訟的原告主體。呈貢區政府在頒發給銀樂軋鋼廠333公頃集體荒山土地使用證時,已經確定了只能用於“綠化”和“綜合開發”的法定用途,而銀樂軋鋼廠沒有進行綠化,也沒有交納出讓金。土地登記機關在經過調查後,有權作出撤銷原土地登記的決定。
於是,昆明中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富達公司的訴訟請求。
二審將擇日宣判
一審宣判後,富達公司不服,向雲南省高院提起上訴。
昨天,省高院二審開庭審理了此案。法庭上,呈貢區政府撤銷333公頃集體荒山土地使用證是否違法成爲二審爭議焦點。
富達公司認爲:呈貢區政府公告撤銷333公頃荒山土地使用證違法,沒有聽取富達公司的申辯,就以公告形式登報撤銷,請求二審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支持他們的訴訟請求。
呈貢區政府的代理人認爲:富達公司的主體資格不適格。本案行政撤銷行爲針對的是銀樂軋鋼廠,該土地的所有權是呈貢縣洛羊鎮大小新冊村,銀樂軋鋼廠無權抵押給富達公司,銀樂軋鋼廠與富達公司之間的抵押行爲本身存在非法。集體荒山使用權出讓,並不等同於國有土地使用權,銀樂軋鋼廠取得這333公頃集體荒山使用權存在諸多問題,沒有按規定經過集體審批,沒有簽訂集體荒山出讓合同,也沒有交納相應的出讓金。同時,銀樂軋鋼廠沒有按規定使用該土地,銀樂軋鋼廠取得土地後,一直沒有進行相應的綠化造林工作。
富達公司的代理人反駁道:銀樂軋鋼廠取得集體土地使用證,已經交納了出讓金,不然,怎麼可能取得集體土地使用證呢?還有,如果沒有交納出讓金,當地的村民早就站出來鬧事了,正是因爲村民已經收到了土地出讓金,至今,沒有一個村民站出來鬧事。
該案將擇日宣判。(柏立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