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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濟南市2012年出臺的公積金貸款新政,要求借款人須在貸款前連續繳存公積金12個月以上,而此前的申請條件僅要求連續繳存6個月。
日前,青島市出臺公積金新政,要求繳存滿一年纔可以申請貸款,且對最高貸款限額進行了調整,引發廣泛關注。記者瞭解到,在濟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一年。
日前青島出臺的住房公積金新政,對申貸資格繳存標準進行調整,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貸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那麼,濟南的情況如何?申請貸款是否也有相關要求?
根據濟南市2012年出臺的公積金貸款新政,要求借款人須在貸款前連續繳存公積金12個月以上,而此前的申請條件僅要求連續繳存6個月。
青島公積金新政出臺後,細化了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標準,對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貸繳存條件的,購買新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爲60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貸款最高額度爲35萬元;借款人僅本人符合申貸繳存條件的,購買新建住房貸款額度最高爲36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二手房)貸款額度最高爲21萬元。
濟南市前期也對相關貸款額度進行了調整,單身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變成了25萬。但與青島政策比,額度上沒有新房和二手房之分,最高申請額度全部爲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