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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湖北省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告,爲進一步優化貸款流程,提高貸款辦理效率,更好爲繳存職工服務,中心統一部署,將原統一報貸審會審議的50萬元以上公積金貸款審批權限下放。
公告指出,從2014年2月7日起,對公積金系統審批通過且具備還貸能力的50萬以上貸款,由銀行操作櫃員將資料進行系統錄入,辦妥相關手續後,直接報送中心業務部及分中心貸款審批部門終審,與現行申請50萬以下貸款審批流程保持一致。貸款管理處不再進行預審批,取消原《50萬元以上單筆公積金貸款補充情況及審批表》。
也就是說,此前,申請50萬以上公積金貸款,需要銀行將客戶貸款申請、資料先交由公積金中心審查,審查批准後,再由銀行進行資料錄入。而未來,申請50萬元以上的公積金貸款,將取消預審批環節,此舉將縮短3天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時間。
而在去年武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曾經對公積金政策作出調整,2月28日,武漢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宣佈,將對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政策作出調整,自3月10日起新規即將正式執行。根據新規則,公積金繳存時間越短、餘額越低,所貸額度會越少;同時申請公積金貸款,須正常繳納公積金6個月以上,嚴禁不足繳存月份“突擊補繳”獲得貸款資格。
去年新規還規定,對於異地調入武漢職工,要求應由異地公積金中心出具正常繳存6個月及以上的證明,並將異地繳存的公積金全部轉至本地,才能按異地繳存時間及餘額計算額度。否則,將按武漢新參繳公積金職工條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