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有網友爆料稱,自己所買的位於天津和平區瑞竹大廈的酒店式公寓,房產證快下來的時候,他們纔發現,房子的居住性質已經由當初開發商承諾的『住宅』變成了『商業房』。隨之而來,采暖費由25元/平變成40元/平,全大廈948戶以居住為目的的業主對如此變化表示不解。對此,記者進行了采訪調查。
『我們買的是酒店式公寓,當初開發商承諾的「民水民電民氣」,享受和普通住宅一樣的待遇。沒想到交房時,承諾變為「空頭支票」,部分業主對此抗議故不繳納采暖費,開發商發出公告將對未繳納采暖費的業主進行停暖,後經各方協調暫未停暖。』業主張先生表示,這只是暫時不停暖,未來怎麼樣誰也不知道?他們對此提出質疑,一個普通住宅為何有如此高額的采暖費呢?供熱部門解釋說,瑞竹大廈屬於商業房,按照規定40元/平。這樣的解釋給業主們『當頭一棒』,『我們買的明明是普通住宅,怎麼會變成商業房?』
『當初買房時,銷售人員跟我們說酒店式公寓是「酒店式管理,公寓式入住」,只有底商是商業房,其餘樓層是住宅,民水民電民氣,並且承諾交房時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障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業主張先生說,房子本來應該2012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並約定180天拿到房本,到360天時,他們仍然沒有拿到房本,業主關注房本辦理時,纔發現居住性質已經變成『非居住』,《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障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均不能提供。
商業房不僅有高額的使用成本,業主落戶、孩子上學都成為問題,對此,業主們萬分著急,臨時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對一個普通百姓而言,酒店式公寓很新鮮,只是銷售人員跟我們說,產權50年,其他和普通住宅一樣,合同也是商品房的合同。如果簽合同時,開發商明確跟我們這是商業房,我們也會注意。但是,整個合同通篇沒有「非居住」的任何字樣。50年產權、酒店式公寓,我們都認同,但是居住性質變了,我們就不認同了。』業主們說,『我們花了兩代人的積蓄纔買的房子變成了商業房,現在有高額的使用成本,我們更擔心的是,未來如果繳納商業稅、土地稅、房產稅,肯定會比普通住宅貴,未來買賣也有高額的稅,到時候我們如何處理?』
隨後,記者采訪了瑞竹大廈的開發商——天津瑞景置業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張曉顏。『我們的土地性質是商業用地,只可以公建不能建設住宅,所以不可能為這些業主提供「居住型」房產證。至於目前仍然民水民電,是我們經過努力爭取的。而供熱部門有相關規定,只能按照商業型房屋征收。對於未來是否會取消民水民電,我們也不能保證,只能按照規定辦事。』對於業主們反映強烈的開發商在銷售時存在隱瞞情況,張曉顏表示,『我們售樓處明確標識,並且在房管局、規劃局有相關的備案,如果居民說我們存在隱瞞情況,讓他們拿出證據來。』
據了解,目前該小區商業房產證正在辦理中,該大廈948戶業主已經聯合寫了請願書,希望開發商能給出合理答復。
隨後記者采訪了盈科律師事務所蘭玉梅律師。『如果業主們不認同開發商的做法,有義務進行舉證。假如有證據證明開發商確實有違約行為,業主可依據法律進行索賠;假如沒有證據,這個案子將很難認定責任。』蘭玉梅說,並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房子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再去購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記者董立景呂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