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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華西社區報曾報道了家住金牛區金沙逸院的黃大媽和物業之間的糾紛。近日,記者再次接到黃大媽的投訴電話,稱這次不是爲遭殃的花草,而是小區居民的安全。
當記者再次趕到金沙逸院,看到商家基本已經裝修完畢。黃大媽告訴記者,當初商家承諾的協議書遲遲未籤,而且她還擔心,新安裝的招牌會爲小偷帶來便利。此前,年逾八十的黃大媽已經和老伴拄着柺棍去找過商家理論,負責人卻不露面,其他工作人員甚至還冷眼相向。
隨後,記者找到商家。商家相關負責人對此解釋道,他們的裝修都是在合法範圍內,未超出和房東簽訂的合同規定範圍。而黃大媽想要與他們簽訂的安全協議,包括“掉了東西,他們負責賠”等項目。負責人稱,這個責任他們也擔不起。
據瞭解,金沙逸院是一個只有幾十戶的小院落,所謂的物管方其實只有門衛一個人。於是記者聯繫到了金沙公園北社區居委會,在居委會劉主任的斡旋干涉下,商家承諾將在陽臺旁邊增加防盜傘和攝像頭。同時,黃大媽也做出了讓步,以鄰里關係和睦爲重,沒再強制讓商家簽訂安全協議。華西社區報記者白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