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記者接到了河東區第六大道居民關於小區內板房商鋪『成災』的舉報,隨即展開調查。
編輯同志:
您好,我是河東區第六大道小區居民。
2012年夏天起有賣水果的擺攤,最開始一兩家,到冬天已有十幾家賣瓜子等年貨的。2013年4月出現4個活動板房,綜合執法到現場也未能阻止,說限期整改,180天,可是買賣活動未有任何收斂。居民問,為何限期整改不責令停止經營活動,綜合執法說,經營活動歸工商局管。
至2013年夏天,活動板房已增加至幾十個,其中露天燒烤6家。2013年9月22日在我家窗戶底下搭建了一個板房,嚴重威脅到我家(2樓)安全,9月23日反映了一大圈,板房仍然屹立不倒並於十一後開始出售冰糖葫蘆。2013年12月我家窗戶底下的板房又增加一家。
2013年10月19日,我家樓下另一攤販直接找到我說:『姐姐,受累把你的車挪開(我家車停在窗戶下邊),我要在這弄個板房。』
現在任何人都能在小區裡名正言順地蓋房。這些人圈地佔路,無德無良,我家孩子從旁邊過踩到了他賣的拖鞋,逼迫我們以20元的價格買下價值幾元錢的塑料拖鞋;露天燒烤,污染空氣,隨地大小便,張口就罵街,居民怨聲載道。
現在各個區都在進行清潔社區工作,以前很多四處擺攤的小販被管理後都到第六大道來了,第六大道已經成了一座不設防的小區,這種情況發展下去會愈演愈烈,無法收場。
期間,第六大道居民始終堅持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均未得到解決和任何答復。
希望第六大道的情況能夠得到重視,妥善解決。第六大道居民
●城管:
不許新建老的走程序
針對第六大道小區居民反映的情況,河東區綜合執法局上杭路大隊的第一反應是:『我們去年11月拆除了新建的活動板房,老的正在走程序,已經進入第二步「告知」階段。』
顯然這個回答不能令反映人滿意。『從去年4月份就下了整改通知書,說是開始走程序了,每次打電話問這個事,都說在走程序,現在纔走到第二步?怎麼這麼慢?而且活動板房越來越多。』
程序為什麼走得這麼慢?上杭路大隊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自己也有苦衷,該隊一名負責人說:『我到這個大隊兩三年的時間,來的時候,第六大道的活動板房已經存在了。老的不好清理啊!如果能有像舊樓區改造那樣的機會,可借勢清理,可是第六大道是新小區。而且我們人手不足,50多個人要管三個街。』
同時他們堅決地表示:『絕不允許新建,發現之後馬上制止、拆除。去年11月,小區居民發現有幾個新搭的板房。接到舉報後,我們立即行動進行拆除。新建的還沒有人使用,好拆。現在就是如何清理老板房的問題,從去年4月開始,沒有增加板房數量。對老的,現在進入「告知」階段,要90天,對沒有自行整改的,第三階段是申請強拆,再要90天,獲得許可後,還要報請區政府批准。』
綜合執法人員認為第六大道小區物業管理力度不夠。『板房那麼大,我們用貨車把拆除的板房拉走的。當初進料時,物業就看不見?如果他們能在進料時就制止,板房就搭不起來了。現在這種情況,是物業疏於管理的結果。』
●現場:
新建板房求租
1月23日記者來到第六大道小區,氣派的小區大門並無人看守,行人車輛隨意出入。進入大門就是中心廣場——一個被活動板房、路邊攤包圍的廣場,與小區內漂亮的洋房極不協調。
據了解,按照設計廣場周圍是小區的商業街,此位置的樓房都建有底商。記者看到底商基本沒有空置,餐館、藥店、銀行、生活用品店都有,基本可以滿足日常生活需要。不過現在的商業街更像是違法經營的佔路市場:沿路活動板房一個挨一個,有賣臭豆腐的,賣奶粉的,賣果蔬的、賣切面的、賣冰糖葫蘆、蜜藕的……還有沒營業的燒烤店。有幾個板房顯然是新建的,沒有招牌,卷簾門緊鎖,有一間簇新的,沒拉門,裡面居然停著一輛汽車。另一間新板房門上有一張殘破的紙,上寫著一個手機號碼和一個『租』字。路邊還有不少小推車賣早點之類以及賣菜、賣日用品的地攤。
中心廣場的草坪與板房之間,幾位大爺大媽正在練劍,他們左邊是兩排電動游樂裝置,身後不遠是幾個鐵架子,右手邊有兩個不知做什麼用的鐵皮罩子。『這罩子就是佔地方用的。原來這兒搭了個板房,把我們晨練的地方快堵死了,大家伙實在氣不過,把房子推到一邊去了,給綜合執法打了電話,他們來了後把板房拉走了。搭不了板房,有人就先拿這個鐵皮罩子佔地方。』蘇女士告訴記者。晨練的這幾位大爺大媽說本來早上晨練的有200多人,現在人這麼少,一是天氣原因,二是地方越來越小,很難容納這麼多人了。『原來這個廣場可好了,地方也寬敞,綠化也好。可是這兩三年一點點都被佔了,我們都快沒有晨練的地方了。』杜先生說。
據大爺大媽們介紹,板房自兩三年前就有了,先是一家燒烤攤,然後越來越多。『物業也不管,據說還收取這些蓋板房的人攤位費。綜合執法也不管,來了看看,說是要整改,也沒下文。如果他們在板房剛出現時就管,也不至於像今天這樣了。越拖越不好管。』
對於綜合執法所說的去年4月以來沒有增加新建板房的說法,居民不以為然。『就拆了一個,就是我們推倒的那個。你看這兩個,原來也搭在廣場裡,綜合執法讓他們挪到人行道上就不管了。那幾個都是去年12月搭的,我們反映了,也沒人管。』
●物業:
執法部門力度不足
『我們沒有收取過商業街板房和地攤的錢。』優聯物業第六大道項目部保安隊張隊長說。
他表示物業對於小區內的活動板房和地攤也很頭疼,但是『我們沒有執法權啊!』他說物業發現搭建板房會立即勸阻並向綜合執法舉報。『這個治理主要還是職能部門的事,他們有執法權。』他認為如果職能部門工作到位,不應該出現今天這樣的情況。『綜合執法部門拆除過幾個活動板房?』記者問。『就一個。還是晨練的居民給推倒後,打電話給他們,他們來拉走的。其他沒拆過。去年年底新搭了好幾個,我們都向主管部門反映了,但是沒有清理。』
綜合執法認為物業通過阻止進料的方式可以遏制搭板房的行為,張隊長並不認同:『他們都是夜裡進料,而且料都小,看不出來。』記者告訴他,進入小區時沒有看到保安。『門崗有保安,天天早上都疏導車輛出入呢。』他說。如果有保安,為什麼那些推車、擺攤的能輕易進到小區內,還帶著貨品呢?『有的擺攤的就是小區內的人,把貨裝在車裡,看不出來。而且周圍沒有菜市場,小區居民買菜不方便。』他答。
-本報記者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