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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我居住在寶山區一個老公房小區,每天一到晚上小區大小通道上就停滿了汽車,物業公司收取的停車費相當可觀。小區道路產生的收益,屬於全體業主所有,但物業公司從來不說停車費收了多少,是怎麼用的。居民們向物業反映,小區裏的綠化要維護、道路壞了需要維修,希望物業拿出一點停車費來支付。但物業一句“沒有錢”,把居民打發了。由於我們還沒有成立業委會,一時找不到其他有效的途徑去和物業或有關方面溝通,我們的知情權甚至經濟利益受到了損害。
據瞭解,這種情況在一些還沒有成立業委會的售後公房小區不同程度存在,建議“星期茶座”關注這個問題,並給我們支支招。管賢
沒有成立業委會的老(售後公房)小區的業主,怎樣通過適當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利益,街道、居委會和樓組長如何積極地盡到自己的職責和義務,物業公司怎樣依法經營透明運作,歡迎讀者各抒己見,也可提供好的案例。來信請寄:上海市威海路755號文匯報羣工部郵政編碼:200041傳真:52920029E-mail:whqgb@wxjt.com.cn讀者來信來稿請留下詳細地址、電話,以方便及時聯繫。
——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