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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月28日電(記者羅宇凡、華曄迪)28日,房產稅在上海和重慶的試點工作已經進行了三年,隨着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房產稅改革何時推進、如何推進的問題再次引發人們的關注。針對房產稅試點及進一步改革的問題,新華社記者專訪了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鬍志剛。
胡志剛表示,同其他領域的改革一樣,作爲一項關係到千家萬戶的財稅制度改革,房產稅改革也需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蹄疾而步穩”的節奏,既要大膽地邁開步伐開好局,又要審慎地走好每一步,穩紮穩打。要在做好頂層設計的基礎上,擴大試點,逐步釋放改革的內涵,並且要預留一個緩衝期,避免市場出現大起大落。
在胡志剛看來,雖然房產稅頂層設計的基調已經確定,但卻不能倉促上陣,普徵房產稅需要等待適當的“窗口期”,避免因爲政策的突然變化對房地產市場產生過度的衝擊,同時,作爲新增稅種,房產稅應經過相應的立法程序,這在短期內難以全部完成。而且,目前社會各界對房產稅的認識各不相同,凝聚不同認識,使之逐步趨向一致需要時間。
“房產稅不能立即普徵,但整個房產稅的改革卻不能因此停滯。”胡志剛表示,作爲財稅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樣也作爲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調控機制的重要一環,房產稅改革勢在必行。當下雖不能普遍開花,但需要選準突破口,並沿着一條合適的路徑,由點到面、由表及裏、循序漸進地推進。
對於推進房產稅改革的方式,胡志剛認爲,選擇一兩個城市進行擴大試點和加快房產稅立法並行是最好的路徑選擇。
胡志剛告訴記者,目前重慶、上海兩個城市房產稅試點已滿三年,從政策具體內容看,這兩個城市的做法大相徑庭,都很偏重地方的獨特性,而缺少共通性,缺乏頂層設計的統籌,很難總結出一條爲全國各地複製的改革經驗。總結兩地改革的得失,新的試點工作不能再讓試點城市各自爲政各行其是,而是要兼顧普遍性和特殊性。試點工作要便於政府從整體性、全面性、可複製性等方面及時調整政策,逐步完善政策,也便於吸取有益的經驗和做法,作爲房產稅立法的實踐依據,從而以立法先行,開闢一條可以全面推廣房產稅改革的路徑。
“爲確保改革穩步而又順利地進行,試點城市要在本城市內進行房屋普查,搞清本市商品房、二手房、租賃房、保障房以及各個層面持有房產等方面的信息,搞清本市的人口結構和人均、戶均住房保有量以及空置房、閒置房現狀。”胡志剛認爲,全面推行房產稅還需要逐步消除信息孤島,構建信息共享機制;要建立全社會房產、信用等基礎數據統一平臺以及不動產登記系統,推動部門信息共享,提高房產稅各項改革政策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這是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基礎性的工作,也是穩步推進房產稅必不可少的支撐條件。
“2014年,房產稅的試點城市將揭開面紗,房產稅改革很可能進入立法通道。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的精神,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這意味着邊試點邊立法將成爲啓動房產稅改革的切入點和逐步推動房產稅改革向縱深發展的路徑選擇。”胡志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