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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2月起,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係數按0.6執行。對於個別繳存基數很低、繳存餘額很少、貸款年限很短、還款能力很弱的羣體,其可貸額度是有一定影響的。
從下個月起,廈門購房者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以職工購房網籤時間爲準),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將執行0.6的流動性調節係數。
此前,公積金中心已分別於2013年11月、12月和2014年1月連續3個月將上月貸款使用率通過中心網站依次向社會發布,且公佈的這3個月的貸款使用率均高於90%。
昨天上午,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市民普遍關注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問題進行了解讀。
[貸款額度]
最高80萬最少20萬
按照廈門市現有規定,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若是首套房,單職工最高可貸40萬元,雙職工最高可貸80萬元;若是二套房,單職工最高可貸30萬元,雙職工最高可貸60萬元;三套房及以上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另外,按照公積金貸款“保低貸款額度”規定,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單筆貸款的最低額度爲20萬元。
記者瞭解到,2013年,廈門市共發放15000多筆公積金貸款,單筆貸款的平均額度爲45萬元。
[貸款公式]
多因素影響貸款額度
那麼,具體到每一位購房者,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以貸到多少錢呢?
《廈門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新的《貸款辦法》,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流動性調節係數。
記者注意到,調整後的公式中存在多個變量,繳存基數、貸款年限、賬戶餘額、流動性調節係數等都將影響職工最終的貸款額度。其中,每個職工的繳存基數、貸款年限、賬戶餘額都不同,但流動性調節係數則是全市統一執行。
2014年1月,住房公積金流動性調節係數爲1,以職工購房網籤時間爲準。
此前,公積金中心已分別於2013年11月、12月和2014年1月連續3個月將上月貸款使用率通過中心網站依次向社會發布,且公佈的這3個月的貸款使用率均高於90%。按照新的《貸款辦法》規定,公積金中心於2014年1月公佈2月份起在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時將執行0.6的流動性調節係數。
1月貸款怎麼計算?
購房貸款有何影響?
問題:自2014年2月起廈門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流動性調節係數按0.6執行,這對購房者將產生怎樣的影響?
答:以雙職工繳存基數5000元、繳存比例10%計算(月繳存額爲1000元),賬戶餘額以最低標準繳存12個月,即12000元爲例計算:
●在流動性調節係數爲1,貸款年限爲20年的情況下:
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流動性調節係數=(5000×12×20×0.35+1000×12)×1×2=86.4萬元,實際可貸額度達到80萬元的最高額度。
●如流動性調節係數降低至0.6,但其貸款年限提升至30年,住房公積金已繳存4年,且未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下:公積金貸款額度=(5000×12×30×0.35+1000×12×4)×0.6×2=81.36萬元,實際可貸額度仍可達到80萬元的最高額度。
根據這一貸款額度的計算公式,對於個別繳存基數很低、繳存餘額很少、貸款年限很短、還款能力很弱的羣體,其可貸額度是有一定影響的。爲此,公積金中心專門設置了保低條款,當貸款申請人貸款額度計算值低於管委會確定的公積金貸款保低貸款額度(目前確定爲20萬元)的,可按保低貸款額度確定,以保障低收入羣體最基本的購房貸款需求。
如何知曉繳存基數?
問題:購房者在計算公積金貸款公式時,如何知道自己的繳存基數是多少?
答:繳存基數是指單位和職工用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資總額、新參加工作職工的第二個月當月工資和新調入職工首月工資的統稱。
每位職工繳存基數均不同,職工可向單位經辦或受託銀行了解本人的繳存基數。
問題:新的流動性調節係數自2月開始執行,那麼1月申請貸款的購房者可貸額度怎樣計算?流動性調節係數如果有調整要怎麼查詢?
答:2014年1月申請貸款的購房者分兩種情況,如果職工購房網籤合同時間在2014年1月1日之前的,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貸額度按照原辦法計算,職工購房網籤合同時間在2014年1月份的,按2014年1月份的流動性係數1來計算貸款額度。
流動性調節係數如發生變動,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中心網站(www.xmgjj.gov.cn)發佈。(記者錢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