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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王月通訊員楊仲義】爲加快打造美麗天津,結合《關於加快建設美麗天津的決定》和《天津市綠化條例》要求,本市劃定生態用地保護紅線,對山、河、湖、溼地、公園、林帶等實行永久性保護。
據瞭解,自2013年11月初以來,市規劃局會同市環保局、市建交委、市海洋局、市水務局、市市容園林委、市林業局等單位及相關區縣政府,開展了本市生態用地保護紅線劃定工作。
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天津市生態用地保護紅線劃定方案》對市域範圍內各類自然保護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進行了充分梳理,遵循法定、突出特色、突出主要功能以及確保可操作等原則,確定了“山、河、湖、溼地、公園、林帶”等六大生態用地保護類型,明確了盤山風景區、海河、於橋水庫、七裏海溼地、官港森林公園、外環線綠化帶等各類生態用地保護的界線、功能定位及管控要求,提出了健全相關法規制度、建立考覈評價機制等相關實施保障措施建議。通過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在全市構建“三區、兩帶、多廊、多園”的生態保護體系,形成碧野環繞、綠廊相間、綠園鑲嵌、生態連片的可持續發展空間佈局。
預計全市生態用地保護總面積達到2980平方公里,佔市域國土總面積的25%。結合生態資源現狀特點,方案將生態用地保護劃定爲紅線區和黃線區。其中紅線區面積1800平方公里,佔市域國土總面積的15%,黃線區面積1180平方公里,佔市域國土總面積的10%。
根據《方案》,中心城區周邊楔形綠地所屬區域位置爲中心城區周邊地區,其主要功能是控制城市蔓延、城市通風。紅線區面積爲31700公頃。其中,東部楔形綠地面積8700公頃,北部楔形綠地5400公頃,西北部楔形綠地4400公頃,西部楔形綠地7800公頃,南部楔形綠地5400公頃。
根據《方案》,中心城市綠廊區域位置位於中心城區與濱海新區之間,主要功能爲控制城市蔓延、生態防護、改善環境。紅線區面積爲8800公頃。綠廊長度15-26公里,寬度1-2.4公里。
按照《天津市綠化條例》、《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年)》等有關法律法規,紅線區範圍內應符合下列規定:除已經市政府批覆和審定的規劃建設用地外,原則上不得新增建設用地,現狀建設用地逐步調出;現有鎮、村由區縣政府組織編制相關規劃,報經市政府批覆後,逐步實施遷並;確需建設的重大市政和交通設施、具有特殊用途的軍事和保密設施以及綠化配套設施,應嚴格限制建設規模;禁止取土、挖砂、建墳、折枝毀樹;禁止盜伐、濫伐林木;排放污水、傾倒廢棄物以及其他毀壞綠化帶用地和林木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