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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報訊(記者陳斯)爲保護房屋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規範中介機構存量房網籤行爲,自2014年2月1日起,朝陽區率先試行在“經紀機構提供存量房網籤程序中,增加當事人簽字頁上傳功能”。
記者上午從朝陽區房管局獲悉,北京市存量房買賣合同網上籤約自2008年10月全面推行以來,由房地產中介機構居間成交併提供網籤服務的交易量佔二手房市場的主導地位,對服務羣衆解決安居問題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其中,也有少數中介公司利用手中的網籤權限,與“黑中介”串通,隨意佔用房源信息,甚至有些在產權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惡意將網籤信息提交完成,導致該套房屋無法再行交易。
朝陽區房管局解答熱點問題
1.新增的上傳功能與以往的網籤程序有何不同?
自2014年2月1日起,凡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朝陽區存量房交易,中介機構在網籤合同打印,交由買賣雙方簽字,並將網籤合同簽字頁上傳到網籤系統後,才能夠完成網上籤約。如在網籤合同打印後48小時內未按時上傳的,該筆網籤信息自動失效。
2.交易雙方委託中介公司提供網籤服務應注意哪些問題?
合同打印簽字後,交易雙方應監督中介公司及時上傳簽字頁,避免網籤信息失效。
3.未上傳簽字頁的該如何處理?
上傳的簽字頁內,交易當事人未簽字的,當事人可申請註銷網籤信息。若交易當事人對上傳的簽字有異議的,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4.中介公司未按網籤程序辦理如何處理?
對經紀機構違規操作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並暫停其網籤資格。